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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两会提案 开发“绿色建筑”企业减免税

发布时间:2011年3月14日 来源: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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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交通、建筑是我国消耗能源最多的三大领域,据粗略估计,建筑能耗占我国总能耗的27%,建筑节能是全国节能工作的一个重要领域。尽管我国自1986年就开始试行第一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但有资料显示,我国95%以上的新建建筑仍是高能耗建筑,既有建筑采暖能耗相当于气候条件相近的发达国家的2-3倍。
  针对我国节能建筑推广面临的技术、体制、监管等障碍,全国政协委员、民盟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大学副校长苏蓉《采取综合措施加快节能建筑推广》的提案和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常委、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杨铿《关于推动“绿色建筑”全面发展的提案》中一致认为,“十二五”期间,国家应采取综合措施,优化节能建筑推广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加快节能建筑的应用推广。

  【现状与对策】

  现状:缺乏建筑节能的标识和认证措施

  制定更高水平建筑节能标准

  与工业、交通领域节能相比,建筑节能尤其是占主导地位的采暖、空调节能的影响因素更为复杂。我国节能建筑推广面临的障碍,从技术因素看,是建筑节能标准不完善、不配套,缺乏建筑节能的标识和认证等有效措施;从人的因素看,国家政策不配套,建筑节能管理工作体制不顺、监管体系不健全,造成执法不严、监督不力,缺乏激励机制和工作力度,缺少建筑节能与企业和公众的直接经济利益联系,使得节能工作缺乏内在经济利益推动力。

  苏蓉认为,国家应尽快完善以《建筑节能管理条例》为主体的法律体系,各个地方也应加紧进行建筑节能立法,明确建筑节能的法律地位和相关主体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建立推进建筑节能的基本制度。同时,推行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激励政策,形成鼓励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绿色建筑及可再生能源建筑的财税政策体系。

  在苏蓉看来,旧有的建筑节能标准已经不能满足现实情况,应该制定更高水平的建筑节能标准。如北方地区应颁布实施65%的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有条件地区则应制定并实施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另一方面,政府应大力推动太阳能供热水技术、供暖技术、发电技术、制冷技术等重要节能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推广,研究农村低能耗房屋建筑成套技术,力争“十二五”期间在全国全面执行新建建筑65%的节能标准,并大力发展新型建筑节能产业,形成一定的产业链,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和经济的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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