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华东能源监管局向上海市各有关发电企业下发了《华东能源监管局关于开展上海30万千瓦及以下煤电机组淘汰落后产能及
节能减排情况监管工作的通知》(华东监能行业〔2017〕46号),启动了上海30万千瓦及以下煤电机组淘汰落后产能及节能减排情况监管工作。
本次监管工作主要分为企业自查、现场核查和总结整改三个阶段,重点监管上海30万千瓦及以下煤电机组淘汰落后产能、节能管理、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和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下阶段,华东能源监管局将根据企业的自查情况选取部分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及时总结检查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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