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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我国即将完成“禁氟”第二阶段任务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31日 来源:海峡之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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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蒙特利尔议定书》的要求,我国承诺从2010年的1月1号起,取消使用氟利昂类物质,那么我们仍在使用的氟利昂的旧家电会受到什么影响,环保部有关负责人给出了详细的解释。


  2007年7月1号,我国全面停止氯氟烃和Halon两种氟利昂类物质的生产和进口,提前两年半实现了履约的第一个阶段目标。第二个阶段,在今年年底前,我国完成四类主要消耗臭氧层物质百分之百淘汰的任务。专家表示,这四类都属于对臭氧层破坏最严重的氟利昂类物质。


  国家环保总局外经办副主任温武瑞说,按照国际上的规定,消耗臭氧层物质主要是六大类九十六种,各种分类是不一样的,根据替代品陈旧程度,以及难易程度,它对不同的物质,时间表是不一样的,即使是同一个物质,在不同的行业也是不一样的。


  据了解,我国已于2007年7月禁止使用的氟利昂十一仍可以在医疗烹饪剂中仍有豁免权。在烟草和粮食仓储行业中已经淘汰的甲基溴仍然可以在农业大棚等行业中使用。而这些行业的豁免权将在2040年全部取消。这位负责人还表示,我国虽然在新家电中要求禁止使用氟利昂,而那些过去采用氟利昂做制冷剂的旧家电如果是作为维修用途,也不会立即叫停氟利昂的使用,而是随着它的更新换代而逐步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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