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节能监察中心获悉,从1月11日起,市节能监察中心将对市城区40多家单位中央空调使用状况开展为期一周的执法检查,室温高于20℃的单位将会收到罚单。
节约能源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我市对节能工作一直常抓不懈。从近年来的检查情况看,市民整体节能意识虽逐年增强,但少数单位的个别工作人员节能意识不强,在空调开启的房间门窗没有关闭,人为造成热源浪费。还有个别单位工作人员见监察人员前来检查,便临时安排人降温应付检查,以致实测温度不能体现实际温度。据了解,此次行动主要针对市城区党政机关、酒店、商场、娱乐场所等单位的中央空调使用状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中央空调机组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运行是否正常、维修保养是否合格、温度控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等。
市节能监察中心负责人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共场所室内温度夏天不低于26℃,冬天不高于20℃,温控标准已由原来的倡导变成了硬性规定。对检查不合格的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有关条款坚决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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