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获得规划许可之前,居民住宅设计要先过节能审查这一关。记者昨日从南京市建委获悉,下月起,南京市将实行这一新规,以严把居民住宅的节能关。
据了解,根据此前国务院公布的《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为了促进南京市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南京市决定自2009年8月1日起,对该条例里所规定的民用建筑实行设计方案是否节能的强制性审查。具体包括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
按照南京市这一新的规定,所有建设单位在取得规划许可证之前,要进行建筑节能的审查,应详细说明建筑节能设计情况,南京市施工图审查中心受理报审图件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审核,出具正式回复意见书。对于不能满足节能要求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按意见书要求进行整改并再次报审核。按照要求,对未取得南京市建委建筑节能同意意见的建设项目,南京市规划局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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