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日报》有一则这样的报道,三亚某楼盘业主林先生质疑自己所购住房节能不合格,向开发商索赔30万元,最后投诉至住建部。读完这则消息,让人不禁想起了曾经风云全国的打假英雄王海。1995年3月26日,王海首次出现在北京的隆福大厦,开始向假冒伪劣产品宣战。那段时期假货泛滥,无孔不入,广大消费者深受其害。王海的出现,是因为1995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消费者被欺诈可获双倍赔偿。正是因为一大批王海的出现,席卷全国的假冒伪劣现象大为好转。为此,全国消费者协会还对王海个人进行了奖励。
三亚林先生索赔的依据是2008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很多购房者在遇到所购住房存在工程质量问题时往往息事宁人,大都没得到圆满解决。而今,林先生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勇敢的站出来,成为我省因住房节能问题投诉开发商的第一人,这种勇气和精神,值得赞扬,值得肯定。购房者在选购住房时,往往注重房子的价格、户型、位置、环境等,几乎不去过问节能等工程质量的问题,甚至根本不懂什么是建筑节能。这就为房地产开发商提供了投机取巧的空间。部分开发商无视国家的法规法令,无视政府的三令五申,为了“节省成本”,仅在设计上通过节能图审,而在实际节能施工中偷工减料,弄虚作假,想方设法的逃避建设部门的监督检查,极大的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上世纪九十年代,我国就开始把环境保护提升到国家发展的战略层面。进入二十一世纪,更是把节能减排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来抓。如今,发展绿色经济,建设低碳城市已成为世界各国的重要目标。据统计,建筑能耗已占到我国总能耗的25%,随着城镇化建设不断推进,这一比例还会逐年提高。海南向来以绿色、生态著称,应大力推广低碳节能建筑,打造和谐生态环境。
怎样才能使我们所购住房都能达到节能标准呢?靠开发商自觉自愿?显然行不通;靠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人手有限,不可能做到疏而不漏;最终要靠广大的消费者!为了我们业主的切身利益,让我们大家都行动起来,切实行使好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让违规者和做假者无形可遁。你敢违规,我就举报!你敢做假,我就索赔!从而维护好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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