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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全城普及太阳能热水器 两年后新住宅须全用

发布时间:2010年3月24日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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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3月23日电  (记者马跃峰)山东省烟台市着力打造“太阳之城”。目前,市中心区新建多层住宅太阳能热水器使用率达100%,小高层及高层达25%以上,全市使用太阳能的新建住宅总建筑面积达500万平方米,每年可节电约2500万千瓦时,折合标煤5000吨。


  烟台市要求,县级以上城市规划区内新(改、扩)建的12层及以下住宅建筑,必须应用太阳能热水器;新建12层以上高层住宅建筑,太阳能热水器应用比例达到总户数的50%以上。两年后,所有新建住宅全部应用太阳能热水器。


  烟台市要求,开发建设单位合理确定太阳能热水器产品类型,并与建筑进行一体化设计、施工;鼓励采用集中集热、分户储热等形式的太阳能热水器产品;宾馆、洗浴、医院和有集中寄宿的学校等公共建筑,要大力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器;政府机构建筑和政府投资建设的建筑带头应用太阳能热水器;鼓励农村集中建设的居住点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并将其推广工作纳入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考核,力争3年内农村住宅太阳能热水器普及率达到80%以上。


  烟台市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求,开发建设单位在住宅小区建设时,对区内的草坪灯、景观灯等公共照明设备优先考虑采用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鼓励在建筑设计中采用太阳能光伏照明技术,提高太阳能光伏技术的应用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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