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协议等明年
18日凌晨出台的文件草案内容还包括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援助的内容。各方支持2020年前每年筹集1000亿美元的目标,但以有意义的减排行动和透明度为条件,“这些钱将来自广泛渠道”。
在那之前,发达国家将在2010年至2012年间提供300亿美元。
路透社报道,发展中国家在草案中说,它们将同意接受一定程度的减排监督。
这份草案还说,今后将就一个或多个具有完全法律效力的新协议举行谈判,务必在明年11月下一届气候变化大会召开之前达成协议。
中国主张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昨日在哥本哈根大会上强调,应对气候变化需要国际社会坚定信心,凝聚共识,积极努力,加强合作。必须始终牢牢把握以下几点:
- 保持成果的一致性。本次会议的成果必须坚持而不能模糊公约及其议定书的基本原则,必须遵循而不能偏离“巴厘路线图”的授权,必须锁定而不能否定业已达成的共识和谈判取得的进展。
- 坚持规则的公平性。“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是国际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核心和基石,应当始终坚持。发达国家必须率先大幅量化减排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这是不可推卸的道义责任,也是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发展中国家应根据本国国情,在发达国家资金和技术转让支持下,尽可能减缓温室气体排放,适应气候变化。
- 注重目标的合理性。应对气候变化既要着眼长远,更要立足当前。确定一个长远的努力方向是必要的,更重要的是把重点放在完成近期和中期减排目标上,放在兑现业已做出的承诺上,放在行动上。
- 确保机制的有效性。国际社会要在公约框架下做出切实有效的制度安排,促使发达国家兑现承诺,向发展中国家持续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加快转让气候友好技术,有效帮助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小岛屿国家、最不发达国家、内陆国家、非洲国家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建设。
免责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 绿色节能环保网 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 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