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不一带来困惑
虽然两部委都有理由出台新能源汽车的管理规则,但在企业人士看来,这不仅叠加了审批手续,更重要的是,标准不一带来很多困惑。
工信部的《准入规则》与科技部的《推荐目录》是何关系,目前企业人士就存在不同理解。长安汽车集团新能源汽车公司副总经理任勇的理解是,新能源汽车企业及产品先满足《准入规则》的要求,之后才有资格进入《推荐目录》。而一家研究电动车的非整车企业的负责人则认为,只要技术过关,他们这样的非整车企业的产品应该也有资格进入科技部的《推荐目录》。“工信部主要管产品准入,科技部主要负责技术创新,因此我们的产品进入不了工信部的产品公告可以理解,但应该有机会参与科技部的示范。科技部的《推荐目录》应该比工信部的更宽泛,不仅是正规军企业的产品。”
在技术路线上的分歧更让企业人士困惑。对于电动车动力电池,科技部之前一直比较看好锂电池,近期关于汽车动力电池的研发经费都主要投向锂电池,一些电池企业也开始投资汽车锂电池的生产线。而工信部的《准入规则》,将铅酸电池的混合动力车与纯电动车列为成熟期产品,镍氢电池的混合动力乘用车也属于成熟期产品。使用锂电池的混合动力与纯电动汽车,则被归为发展期或起步期产品。按照规定,成熟期产品与常规汽车产品相同,可正常上牌照并在全国销售使用。发展期产品与起步期产品只能批量或小批量生产,且只在批准的区域和范围销售或示范运行,且需要进行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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