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高企业回收不划算
与推广时的“受宠”相比,废弃的节能灯似乎是无人肯管的“弃儿”,即使是节能灯生产企业。中标去年我市节能灯推广计划的佛山照明与华艺照明,均表示没有办法推行回收废弃节能灯计划。佛山照明公司设备部经理王先生透露,公司曾花费1000多万元购买机器,从生产时产生的废节能灯中提取汞,但回收所得还不够机器的养护成本。
正因为企业回收废旧节能灯并没有盈利,也就不可能给废品回收站或超市任何费用,这也就导致了几乎没有回收场所愿意免费进行回收活动。不过,也有大型节能灯生产企业自发回收节能灯。刚刚签约成为亚运会灯光照明产品供应商的“雷士照明”就是其中一家,其总裁吴长江曾表示:“不管是否是雷士的产品都纳入我们的回收体系,这是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 但这“只赔不赚”的事情单靠一两个企业的微薄之力,对改变节能灯二次污染现象只是杯水车薪。
专家建议:
兼顾生产与回收环节
刘虹(国家发改委能源所专家):在当前国家和大多数地方均没有明确回收规定与计划的背景下,废旧节能灯只能作为普通生活垃圾处理,而在处理过程中,就可能污染环境。要解决好废旧节能灯汞污染问题,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当从生产与回收两个环节入手。一方面,国家应当制定更为严格的节能灯标准,尽量限制汞含量,从源头减少“汞污染”;另一方面,考虑到节能灯的回收成本偏高,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当给予制定统一计划和规定,给予回收企业一定补贴。
分类处理回收节能灯
雷恒毅(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导、环境工程研究所所长):目前针对废弃节能灯确实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回收系统,随着节能灯的推广使用,水土环境面临汞污染的隐患。但由于处理汞的成本偏高,因此汞污染隐患在广东乃至全国都是常见的问题。由于汞处理成本偏高,而要消除这种隐患或者完善相关回收系统,需要政府在如何节能灯方面出台明确的政策,对垃圾进行分类回收。政府可以考虑通过在节能灯等含有汞的产品在源头上征收环保税,以此来补贴对含汞产品加以回收处理的相关机构,建立此类污染物处理的良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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