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设基金补贴
而政府除了在政策方面下定决心发展可再生能源,还计划给这一领域安排更多的资金支持。
据任东明透露,财政部目前已经起草完毕“可再生能源基金”的征收管理办法,政府希望通过这个基金来支持包括智能电网、边远地区离网发电以及各种新技术研发。而该办法近期可能就会发布。
据悉,该基金将对电网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的费用进行分摊,让电网有积极性去完成收购。其资金来源包括国家财政年度安排的专项资金和依法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等。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能源环境与气候变化研究中心主任徐华清也透露,可再生能源的并网比重从10%提高到15%,必须通过强大的电网、提高电网的自我调节能力,来减轻克服其间歇性缺陷,因此,政府将对电网的升级投资进行补贴。
根据姜克隽提供的数据,在这些领域,截至2008年,全国的技术研究开发投入达到380亿,而美国的研发投入也为380亿美元。
在开征环境税的呼声多年无果后,碳税却有望率先破题。
“国内进行征收碳税,将有助于国内企业出口发达国家避免被征‘碳关税’,一方面自身也达到一定减排的目的。”5月13日,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苏明对本报记者表示。
近日,苏明所参与的一份研究课题,引起了舆论关注。即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课题组经过调研形成了“中国碳税税制框架设计”的专题报告,该报告建议2012年开征碳税。
用市场激励机制包括征税,形成企业和社会节能减排的动力,已成为共识。但环境税、资源税、碳税等相关税制开征的制度设计和时机却一直考量着决策层的智慧。
然而,随着气候谈判和国内减排形势的压力不断增大,环境领域相关的税制安排不得不提速。其中,碳税开征有望提前规避碳关税形成的压力。
碳税税制三模式
该次碳税调研报告包括四个方面,即碳税的必要性及可行性、我国开征碳税的制度设计方案、我国碳税的实施框架设计及开征碳税的效果预测和影响评价。
报告认为,开征碳税主要有四方面必要性,即减缓国内生态环境压力、树立负责任国际形象、有利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且完善了环境税制。
“征收的价格是低标准起步,逐渐增加的方式”,苏明介绍。
据显示,目前建议的征收价格为2012年每吨二氧化碳征收10元,到2020年每吨二氧化碳征收40元。在碳税归属方面,其建议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或中央与地方按7:3的比例分成。
对于税种实施方式,报告也给决策者们提供了三种方式。即首先是在现行资源税和消费税基础上,以化石燃料的含碳量作为计税依据进行加征;另外一种方案是,在资源税、消费税和环境税之外单独开征碳税;最后一种是将碳税作为环境税的一个税目征收。
除税种,在哪个环节征收也是制度设计的关键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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