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7年21家环保组织发出绿色倡议的时候,马军认识到,不论是推动消费者进行绿色选择还是推动企业去管理供应商,都是很艰巨的任务。“对于消费者,NGO需要要有动员的能力,而一家机构很难做到去动员消费者,在企业的方面,很多企业不愿意面对供应商的环境问题,这就需要NGO共同努力。”马军表示。
在具体的工作当中,经常面临来自企业的压力,而NGO共同行动就能增强NGO抵御压力的能力。马军说:“当企业通过种种关系要求删除黑名单的时候,这需要34家组织一致同意,这样一来,来自企业方面的压力就能分散一些,NGO也能承受住,而果如是单个的机构就很难承受。”
当然,34家NGO联合去做一件事情也是不容易的,协调工作就有相当的难度。“我们34家环保组织走到一起的条件就是信任,这种信任是在长期的合作互动中形成的。”马军说,“大家对某个问题一致认可,各自相互的信任,这样就比较容易达成一致,不然协调很困难。”
从发布第一期报道到现在的第三期,这34家机构当中已经有10家机构具体地参与到实际的工作当中。“将来的协调工作会比前期更复杂。”马军说,但是,马军希望这种联盟形式不但能延续下去,而且能够进一步实质化,以推动企业承担他们的环境责任。
企业从抵触到对话
一直以来,企业与NGO的关系更多的是资助者与被资助者的关系,企业资助NGO做项目,或许这个项目与企业毫不相关,最后企业将整个资助的项目写进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
但是,在马军看来,企业社会责任需要迈向更实际的方面。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如果给环境和社区带来影响,那么企业首先应该在生产经营方面降低对环境的影响,至少要做到对环境污染的控制,基于此,环保NGO开展了对企业环境表现的监督。
“这样一来,我们和企业的关系就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我们变成独立监督的一方,我们所做的工作不再是与企业不相关的公益项目,而是与他们的生产经营活动所带来的影响直接相关。”马军表示。
如此一来,有些企业就不太适应,包括一些曾经资助过NGO的企业,就更加不适应。“这29个企业中就有这样的企业,他们的私募基金会也资助过NGO,而他们出现在污染企业名单当中时,前期他们很不适应。”马军说。“但是他们了解到情况后,也还是和NGO进行了后续的沟通,我想企业有个适应的过程。”
马军表示,企业应该明白,企业资助NGO并不意味着它就可以免于社会监督,“更重要的是,大家在相互沟通的过程中增加了解和理解,目前企业对NGO的信任程度有限,双方的信任有限,NGO和企业之间有个增加信任的过程,那么NGO的出发点他们会更加的明了,我们的出发点是纯粹的环境的出发点。”
34家NGO将有污染的企业曝光之外,NGO还重视企业对环境问题的解决方案,“最开始发现问题后,企业表现比较急迫,一旦了解到有解决问题的途径,企业还是愿意平复下来,沿着流程去解决这些问题。”马军说。“从一开始的不理解,到消除误解走向理解,共同推动问题解决,这也是我们希望看到的结果。”
目前,与这34家NGO开展合作的企业在逐渐增加,这推动了有污染记录的企业来做出解释和说明。现在有290家的出现过环境问题的企业对他们的问题做出了解释和说明,并提出了整改的计划和行动。
马军希望“IT产业重金属污染调研报告”尽快有个完结篇,“如果企业都开展污染治理,建立了环保体系,和NGO的互动走向机制化,在这种情况下就不会出报告了。但是现在还得继续跟进,直到问题完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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