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建筑节能篇
2009年4月,汝州市建筑节能示范工程项目之一汝州市财险大楼顺利通过省、市验收,标志着汝州市的建筑节能工作在任重道远的节能减排之路上迈出了可喜的一大步。
近年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推进全市建筑节能,汝州市建筑节能推广站根据国家民用建筑工程节能65%的要求,在汝州市建设局党委的大力支持下,加强了对全市城乡建筑工程的节能工作管理。
——抓源头。对于没有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河南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抓公示。对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实施建筑节能施工和销售现场公示制度。
——抓调控。发挥新型墙材专项基金的调控作用,对没有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的不予返退专项基金。
——抓备案。对民用建筑工程和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实施节能备案管理,对不备案的建筑节能工程不予竣工验收,对不备案的建筑节能材料及产品,视其情节,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抓检查。组织稽查中队深入各建筑工地,加强建筑节能工作检查和日常巡查,提高行业内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的能力和自觉性。
——抓试点。以建筑应用为着眼点,引导一些有实力的开发单位,在新建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积极采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先后建立了万基花园、香榭世家、财险大楼和蓝湾半岛二期等一批试点示范工程。
多策并行,多管齐下,示范带动,汝州市建筑节能推广站准确把握建筑节能事业发展的切入点,不断提升了全市建筑节能事业的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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