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交易机构甚至没有成功进行过一次交易
2008年7月份以来,我国相继成立了山西吕梁节能减排项目交易中心、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等交易机构,碳交易是它们主要业务之一。记者采访山西、天津、上海三家交易机构了解到,自成立以来这些机构在基于CDM的碳交易方面收效甚微,大多甚至没有成功进行过一次交易。
成立于2008年7月份的山西吕梁节能减排项目交易中心成立之初将核心业务定位为CDM项目交易。希望依托山西省特别是吕梁地区资源优势,整合政府、资金、技术资源,在政府主导下与国家专业机构及境外主流碳排放交易所实现机构对接,并建立统一开放式技术和金融服务平台,以期为各类市场主体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并对目前碳市场交易价格形成有效的影响,提高国内业主的碳交易收益。但中心总裁陈屹飙说,成立一年来,只在今年三月份促成了山西一家公司与瑞典碳资产公司一单CDM交易,在这笔交易中基本没获得什么收益。
天津排放权交易所主要致力于开发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交易产品和能源效率交易产品,基于CDM的碳交易也是其设计业务之一。交易所副总经理穆玲玲说,交易所成立以来主要进行了合作伙伴、会员、市场等方面的开拓,在碳交易方面只进行了交易服务体系的建设。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副总裁郭宇峰说,交易所于去年8月份成立,其中一项功能就是为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碳交易建立一个平台,设立规范的流程。但近一年来,交易所的CDM项目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记者采访了解到,一年以来上述交易机构没有进行太多实际性的交易工作,主要原因是国家对国内交易机构从事谈交易的政策及态度不是很明确。陈屹飙、郭宇峰等人说,总感觉到国家的政策不是很明朗,特别是今年年底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国际会议的有关政策不明确。
受访交易机构负责人说,国内的交易机构之所以将基于CDM的碳交易作为主营业务,是考虑到未来的大趋势以及碳交易良好的市场前景。当前开展的工作主要是为了以后开展交易培养客户、奠定基础。“大家都不想将来政策允许我们从事交易的时候,自己毫无准备。可以说现在是万事俱备,只欠政策这一东风了。”
国内碳交易面临一些现实困境
交易机构负责人还认为,除了政策不明朗的制约外,国内机构从事碳交易还面临一些现实困境。
一是审批程序复杂,CDM碳交易业主收益获取慢。有关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6月22日,中国政府已经批准2091个CDM项目。截至2009年7月6日,中国有581个项目在联合国获得注册;其中获得签发也就是企业真正有收益的不足120家。陈屹飙说,主要原因是审批效率问题。国家发改委及联合国都只有一个相关部门,却管理着全国的CDM项目,导致一个项目从启动到最后签发最快也需一年时间。
二是企业业主对CDM了解过少,参与积极性不高。陈屹飙说,受签发难等因素影响,碳交易风险较高,其收益率也只有10%左右。出于风险、收益等因素考虑,多数企业投资积极性,部分企业甚至是为了保项目或者出于环保、安全等行政压力才开展碳交易。
三是国际碳基金沉淀资金过多,影响各方积极性。陈屹飙说,国际碳基金负责国内CDM项目的前期开发,目前已在中国投放了大约七、八亿元的开发资本。由于联合国签发项目过少、投资获益周期较长,导致这部分资金沉淀,影响了部分碳基金在中国的投资意向,进而增加了国内交易机构的撮合难度。
四是国内金融机构参与度不够,增加了企业业主开展CDM项目的难度。受访负责人一致认为,按照国际经验,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已经成为一种金融投资工具,必须有银行、期货、基金等金融机构的广泛参与。在我国,受专业等因素限制,除兴业银行等少数金融机构外,相关金融机构参与度很低,导致企业业主在开展CDM项目时出现融资等难题。
受访负责人认为,出现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没有建立一种市场化驱动的碳交易市场体系和机制。郭宇峰说,今后碳市场的空间是巨大的,可能会超过任何金融产品。对中国企业而言,通过技术提高能效、通过金融手段实现收益是一个复杂过程。碳排放指标作为一种稀缺资源,最终就要通过市场来进行资源配置。
碳交易难进“主场”我沦为它国廉价减排工具
作为与西方发达国家进行碳排放权交易的主要形式,CDM项目在我国缺乏与国际碳排放交易二级市场直接交易的平台和市场主动体,进入不了交易“主场”,在国际碳市场和价值链中处于低端位置。这导致我国难以发挥资源量大的优势,在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定价机制中发挥影响。国内一级市场的碳排放交易价格偏低,国外投资机构利用我资源获取暴利。我碳交易正沦为发达国家廉价减排的工具。
潜在项目资源多难进交易“主场”
江西丰城源洲煤层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内第二家拿到CDM项目交易资金的煤层气发电企业。公司总经理吴哓健不无遗憾地告诉记者:“原来想做好CDM项目,获得联合国注册后,再选择恰当的高价位时机,在国际碳排放交易市场抛出项目,争取利润的最大化”。但他发现,自己面对国际碳排放交易市场“睁眼瞎”,找不到专门的人员和信息平台,国内也没有专门的平台与国际市场可直接交易。
最后,这个2007年9月份就在联合国注册成功CDM项目不得不以定价的方式,将每年16万吨的二氧化碳“碳减排量”,作价10.6美元/吨,卖与国外中介机构。而到2009年7月份,即使经过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国际碳排放交易价也在12欧元(约合16.8美元)/吨。
这集中反映了我国参与国际碳交易面临的尴尬情形:交易资源巨大,却进不了交易“主场”,只能够贱卖资源。
目前我国提供的碳减排量已占到全球市场的1/3左右,居全球第二。虽然我国是最有潜力的碳交易资源供给国,但国际碳交易规则基本上是由西方发达国家制定,我国缺乏发言权。中国气象局国家气候中心副主任吕学都等专家介绍,国际碳交易实际上有两个市场,一个是基于CDM项目开发运作的一级市场,一个基于配额交易的二级市场。我国CDM项目属于前者,其交易是双边机制,必须通过国际碳基金、西方交易机构等中间组织实现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的对接。出于引进技术资金的考虑,目前国家也禁止国内企业或机构直接购买国内的碳减排额度。因此,我国CDM项目领域没有自己的,与国际碳排放交易二级市场直接挂钩的交易平台和市场主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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