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的成效,还是很大的,还是有目共睹的。这一点,不可否认。
更主要的,是中央政府在节能减排问题上,是下了决心的。
中央政府下了决心
中央政府在节能减排方面所下的决心,是毋庸置疑的。
2010年10月18日,中共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建议在节能减排方面着墨颇多,提出的具体做法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把大幅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作为约束性指标,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抑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完善节能法规和标准,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和对企业的激励与约束,实施重点节能工程,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抓好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节能。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增加非化石能源比重。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加蓄积量,增强固碳能力。加强适应气候变化特别是应对极端气候事件能力建设。建立完善温室气体排放和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制度,加强气候变化科学研究,加快低碳技术研发和应用,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积极开展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国际合作。
其次,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提高资源产出效率为目标,加强规划指导、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完善法律法规,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加快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鼓励产业废物循环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垃圾分类回收制度,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开发应用源头减量、循环利用、再制造、零排放和产业链接技术,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
再次,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全面实行资源利用总量控制、供需双向调节、差别化管理。加强能源和矿产资源地质勘查、保护、合理开发,形成能源和矿产资源战略接续区,建立重要矿产资源储备体系。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强化规划和年度计划管控,严格用途管制,健全节约土地标准,加强用地节地责任和考核。高度重视水安全,建设节水型社会,健全水资源配置体系,强化水资源管理和有偿使用,鼓励海水淡化,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
十七届五中全会的“十二五”规划建议,提出的是今后5年的节能减排总纲要、总的精神。一年一度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则是对第二年的经济工作进行安排。
十七届五中全会结束不到一个月,2010年12月10日至12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提出了2011年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有关节能减排方面的内容为:强化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完善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体系,
进一步发挥市场作用,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增强企业和全社会节能减排内生动力;加强重点节能工程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加快低碳技术研发应用。
发达国家不能逃避责任
在20年间,国际社会先后达成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巴厘路线图、《哥本哈根协议》等基本法律框架和政治共识,这些成果来之不易。
2010年12月,联合国气候大会在坎昆举行。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代表团的言行备受各方关注。总体而言,中国在会上发表的观点有一个鲜明的特色,就是发达国家不能逃避自己的责任。
中国代表团团长、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提出四个坚持:
首先,各方要坚持以《公约》和《议定书》为基础。要在发展中国家普遍关心的《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快速启动资金、适应、技术转让、森林等问题上取得实质性成果,在减缓、透明度等问题上取得积极进展。
二是坚持以共同发展为目标。发达国家应率先大幅减排,为发展中国家腾出必要的发展空间,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转让支持。
三是坚持以加强合作为途径。发达国家要通过国际合作,为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提供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的支持。中国将继续通过南南合作向其他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小岛屿国家和非洲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四是坚持以切实行动为保障。《议定书》发达国家应努力完成第一承诺期确定的减排任务,并在第二承诺期进一步承担大幅度量化减排指标,非《议定书》发达国家应兑现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转让支持的承诺。发展中国家也要根据国情和能力,采取自愿有效的适应和减缓行动。
免责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 绿色节能环保网 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 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