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发展突出七个重点
“十二五”期间能源发展应该突出七个重点。一是优化发展化石能源。化石能源是我国能源供应的基础,要稳步推进煤矿升级改造,加大油气资源开发,优化火电开发。合理控制煤炭产量,努力保持国内原油产量的基本稳定,提高天然气供应能力,同时要积极优化资源利用方式,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扩大电力、天然气在终端消费中的比重。
二是要加快推进非化石能源发展,在“十二五”期间要加快推进水电、核电建设,积极有序做好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转化利用,要确保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5%以上。为实现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和实现减排的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是要加强能源输送管网建设,提高能源配置能力,加强连贯东西、中通南北的骨干管网建设,形成布局合理、衔接通畅,安全可靠的体系。
四是要加快能源科技装备创新,根据我国能源装备科技发展的实际需要,进一步明确重点,加强攻关,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提高能源装备自主化发展水平,初步形成基础建设,应用开发重大装备和工程示范四位一体的能源科技装备体系。
五是加强节能减排,这是科学发展能源的要求,也是推进能源结构调整的重要途径,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措施,促进能源开发和利用全过程的节能减排,通过集约开发能源资源,加强能源转化利用效果,加强能源需求管理,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平衡发展。
六是要加强国际能源合作,统揽国内国外两个大局,坚持互利共盈、协同保障的原则,加强海外开发,深化和拓展国内外能源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能源贸易,利用双边和多边能源合作机制,积极开展国际能源合作交流,努力建设能源国际合作新秩序,保障能源安全。
七是体制改革,通过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健全市场运行机制,完善能源投资管理,加强能源税收财政政策指导,加强立法建设和行业管理等方式,推动能源行业的科学发展。“十二五”期间,还将研究和推动电力、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管网能源行业的体制改革。
(作者为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司长,本文根据作者在2010“能源?经济?发展”论坛上的演讲整理)
能源“十二五”规划应做到五坚持
江冰
一是要坚持协调发展,要把提高能源系统综合保障能力作为能源发展的总体要求,促进能源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统一。
二是要坚持绿色发展,要把清洁高效发展作为能源发展的基本方向,建立绿色循环经济,实现能源发展与经济建设和生态建设的有力统一。
三是要坚持创新驱动,把技术创新作为推动能源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抢占未来发展先机,实现能源保障和产业升级的有机统一。
四是要坚持市场导向,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培育和引导市场需求,创造良好的条件,实现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的有力统一。
五是要坚持民生为本,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条件作为能源发展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能源产业发展与人民群众生活条件的改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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