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水环境生态补偿
山西省目前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集中整治行动,关停取缔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所有排污企业。完成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和155个水源地保护区立标工作,开展城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与评估工作,建设污水处理厂。
近日,山西省对黄河流域和海河流域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不达标排放企业121家、不符合产业政策企业42家、私设排污管线企业39家、不按规定安装在线监控装置企业40家、排污口设置不规范企业8家。山西省环保厅已经责令各市对这些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山西省将全面推进汾河生态修复与污染治理工作,以此带动全省水环境的污染治理工作。为配合此项工作的开展,山西省启动了以“再造汾河碧水清流,推动山西科学发展”为主题的生态汾河大型公益宣传系列活动,推广汾河生态修复与污染治理工程建设中的先进典型经验。同时,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批评曝光破坏汾河生态环境的违法现象。
据悉,为加快改善山西省水环境质量,确保按期完成水污染防治规划和“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责任书水质目标,山西省将在全省对主要河流实行跨界断面水质考核生态补偿机制。对水质断面不达标的市扣缴生态补偿金,对水质断面改善的市增加生态补偿奖励。山西省扣缴的生态补偿金当年奖励和结余部分全部用于跨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以及考核断面水质监测补助、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和运行补助等,上年已实现水质目标的城市,不列入奖励范围,但水质较上年实现跨水质级别改善的,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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