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经济结构的有效抓手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既是‘十二五’最核心、最迫切的任务,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题中应有之义。”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通州区委书记王云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慢不得”,是众多代表和委员们的共识。5年前的此时,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此,除了首次提出环保约束性指标外,还有一项创举:把以往最被看重的经济增长等列为预期指标。
环保约束性指标的出现,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做出了硬性规定。而对经济增长指标的“软化”意在弱化GDP的“指挥棒”效应,折射出我国促转变、调结构的决心和信心。
理想的经济发展模式应该贴有“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标签。减排的过程正是不断逼近这一理想的过程。
推进减排,要动真格的。
过去5年,我国仅小火电机组就关停7210万千瓦装机容量,超过英国全国装机容量。“十一五”前4年,我国累计分别淘汰炼铁、炼钢、焦炭、水泥和造纸等落后产能2110万吨、1640万吨、1809万吨、7416万吨和150万吨。
推进减排,要舍得投入。
实施两年新增4万亿元的投资计划中新增中央投资1.18万亿元,其中,自主创新、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占15.3%。“十一五”成为我国治污设施建设最快的时期,城镇污水处理厂数量年均增长8%,江苏、浙江、河南、广东、海南、贵州等地实现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江苏、浙江等地相继出台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推进减排,要勇于攻坚。
“十一五”期间,我国大力推进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的改革,排污权交易就是其中一个典型。目前,国内已有19个省市开展了排污权交易试点,从无偿到有偿,促使企业从末端治理向源头控制转变,腾出更多环境容量,鼓励发展能耗低、污染少的行业。类似这样的改革,不仅为我国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注入了持久的动力,也提供了体制机制的保障。
“十一五”期间,我国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严把土地、环保、信贷等关口,调整出口退税和配额,清理和纠正各地在电价、地价、税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促进了结构优化升级。数据显示,2009年与2005年相比,电力行业300兆瓦以上火电机组占火电装机容量的比重由47%上升到69%,钢铁行业1000立方米以上大型高炉比重由21%上升到34%,电解铝行业大型预焙槽产量比重由80%上升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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