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绿色节能环保网 [请登录] [免费注册]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新闻 > 行业要闻 » 正文

建筑节能改造大范围推进缺有效模式 仍将继续探索

发布时间:2011年3月8日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


  靳瑞冬认为,目前资金是建筑节能深入推进的最大障碍。当前多数地方旧房屋改造的资金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是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政府资金,另外是能耗降低产生的直接效益,而第三就是建筑住户出资。而目前多个地方试点进行的建筑节能改造以地方政府财政资金为主。


  “向县、镇级地区推进,该以哪种模式推进,而进行房屋改造的钱该由谁来出?从现实情况来看,居民出资比例不该过大,但资金来源问题还有待进一步摸索。”靳瑞冬分析说。他认为说服居民进行节能改造显得很必要,但资金依然是最核心的问题。


  而在资金的解决方面,北京市建委出台的《北京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专项实施方案》可提供有益借鉴。该条例规定,对于不同结构、不同使用性质、不同供热方式等的建筑,可分类确定改造技术方案,并且建立由产权单位、业主、财政分担的筹资机制。


  “下一步要做的是,看城市公共维修基金及住房公积金能否纳入建筑节能改造,这对促进形成稳定的筹资渠道意义重大。”靳瑞冬认为,特别是在县、镇级节能改造中,单依靠地方政府资金远远不够。


  合同能源管理面临阻力


  合同能源管理被认为是当下节能产业内最主流和最具潜力的业务方式。但在建筑节能领域,它的实行有着更多的不顺利。


  据了解,目前在全国多个地方已出现的一些合同能源管理产业化的“先行者”中,这种模式的大面积推广多数都存在着一个“拦路虎”。据介绍,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需要先垫付资金。一个项目的投入少则几十万元,多则成百上千万元。“融资难”是目前合同能源管理市场面临的最大挑战。


  但是在建筑节能领域内,合同能源管理有一个新的问题存在。在建筑节能领域,合同能源管理的主体节能服务公司是从节能改造后的能耗降低收益中获利。“但目前在国内,随着居民居住舒适度的不断提升,建筑内的设备规格也在不断提高,节能改造后的建筑综合能耗并未降低。”靳瑞冬说。


  “而这就意味着合同能源管理在建筑节能领域内行不通,这是最关键的一点。它也是合同能源管理在建筑节能领域进展较慢的原因。”靳瑞冬分析到。据他讲,在欧美国家合同能源管理在建筑节能领域不会出现此种情况,因为“他们的情况不同,多数住房在一开始舒适度就已达到要求,居住条件就不需要大幅度改变。”


  而对于怎样完善合同能源管理的应用,以及地方如何去因地制宜地做好建筑节能改造,进一步地做好改造模式创新,靳瑞冬认为这在“十二五”仍将是一个探索的过程。

2页 当前为第 2[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官方微信号:chinajnhb)
(扫一扫,节能环保信息随手掌控)
免责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 绿色节能环保网 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 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