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高层建筑逃生设施建设
全国政协委员、青岛市副市长王修林建议尽快修改1995年公安部颁布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强化高层、超高层建筑避难层和人员快速逃生通道及设施的建设,加强外墙保温材料监管。例如,要明确规定,高度超过40米的公共建筑,必须设避难层;高层、超高层建筑,必须建设人员快速逃生通道和应急逃生设施。同时,加强对高层、超高层建筑消防救援配套设施、避难层、人员快速逃生通道和设施的定期维护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制。
加强民用高层建筑防火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中烟工业公司安阳卷烟厂工人郭生民建议,要从产业方面积极引导和促进新型建筑保温材料的研发与应用,为高层建筑尤其是民用高层建筑“穿上”防火衣。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大中城市相继建起了大量的高层建筑。郭生民认为,虽然我国已有高层建筑防火规范,但从内容上看,较侧重于公用建筑写字楼,而涉及民用建筑内容较少。目前很多建筑使用的保温层材料,多是可燃性较大的聚苯板、挤塑板材料,一处失火,很快蔓延开来。另外,高层救火本身也存在一定难度,如水压低,达到一定高度时水压上不去,加上高处风大,给消防救火工作带来很多困难。
高逾40米公共建筑须设避难层
全国政协委员王修林认为,高层大火之所以难以扑救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
“首先是消防应急救援装备能力与高层建筑发展严重失衡。”王修林说,目前我国配备的消防、救援设备中,最高的消防云梯有效高度为72米,大多为53米的扑救高度,水枪射程也仅几十米。直升机救援灭火又因空间条件和数量所限不理想。“另一个原因是因为高层、超高层建筑配套的应急逃生设施建设规定不完善,很多高层建筑内根本没有应急逃生通道和避难层。”
人大会议及政协会议已经闭幕,我们对“两会”寄予的期望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实现。“两会”召开之前,社会尤其是消防行业的人士热切希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问题能够提上议题。盘点“两会”关于消防安全的议题,我们可喜地看到有一部分提案得到了呈现。希望,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这些提案能够真正落,切实解决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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