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资质门槛,多家企业的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政策补贴目前还难以落到实处。以“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例,某家节能服务企业负责人就曾向本报记者谈到:“我们目前根本就没有获得免税,申请时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不是说不知道有这个政策,就是说这项政策和其他政策存在矛盾之处,他们还要研究。”
上海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第五事业部总经理叶倩表示,补贴政策的细则尚未出台,是导致补贴难以具体落实的主要原因之一。刚出台的新政经常会与旧有的政策有所冲突,例如减税政策就与原有的政策有所冲突,才导致了上述现象。“希望能做一个接口,让前后的政策接续上。”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简称EMCA)于2010年底开展了全国节能服务公司年度普查,调查结果也发现了政策落地难的问题,有的地方把财政奖励对象限定在本地公司和本地项目范围内;有的地方要求已完成国家备案的外地节能服务公司再次申请地方备案,通过后才能享受财政奖励政策;有的地方要求外地节能服务公司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新公司。
“补贴什么时候落实?有没有时间表?”在发改委主办的合同能源管理培训课上,面对从业者的问题财政部财政科研所副所长苏明无法作答。
建筑项目获惠少
除了宏观原因,由于奖励所规定的能耗基准不同,建筑节能领域总体量小,能获得的节能量奖励额度总体偏低。
有专家根据《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给记者就项目资金补贴额度进行模拟计算后表示,建筑节能合同改造项目,企业要想拿到财政补贴并不容易。
以一栋地处北京的既有建筑的节电改造项目为例,根据设计,改造后项目每年节约100万度电,即该项目每年节约122.9吨标煤(1万度电=1.229吨标准煤)。
该项目预计投资300万元,2~5年企业回收投资成本,节能效果达到25%。
根据《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办法,工业合同能源管理以外的项目,年节能量100吨标准煤以上(含),将按年节能量和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奖励标准为240元/吨标准煤,北京市级财政配套奖励标准为260元/吨标准煤。因此该项目总共获得奖励标准为500元/吨标准煤。
按照模拟计算结果,该项目政府资金补贴总额仅为6万元左右(122.9吨标准煤×500元/吨标准煤=61450元),同项目投资额比较,补贴比例约为2%。
事实上,如果年节能量能达到500吨标准煤,项目还将获得北京市奖励支持方式和标准中的附加奖励(财政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项目节能率和项目投资额的一定比率给予一次性奖励,由市财政负担。奖励标准为:项目年节能量500吨标准煤以上。按可比口径计算,项目节能率15%~25%的,给予项目投资额15%的奖励;项目节能率25%(含)以上的,给予项目投资额20%的奖励)。
根据该类规定,只要年节能量超过500吨标准煤,就可以获得这额外的15%~25%的补贴,但在实际操作中,达到这个体量,对于建筑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来说并非易事。“往往能实现这个体量的,只有工厂改建项目和一些超大型商业项目,一般的既有建筑改造项目很难达到年节能量500吨标准煤的门槛。”薛志峰表示,建筑节能合同管理的补贴政策,还应根据建筑体量的实际情况做出调整,才能真正让企业有所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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