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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垃圾费随水费征收正报审批 实施时间未定

发布时间:2011年5月7日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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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改委不知情


  记者以市民身份致电96128政务信息查询热线,然后转接到昆明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办公室工作人员说,这个收费确实需要发改委价格管理处核准,但现在发改委并不知情,至于城管局是通过何种程序通过的,发改委不知道,城管局在政策制定过程中也没有邀请发改委参与协商,也不知道这个政策制定的依据。


  记者试图联系昆明市发改委价格管理处,但该处室电话一直无人接听。通过昆明市发改委网站可查知,价格管理处的职责包括负责全市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的审批或上报等。


  观点


  《方案》可否细化


  对于目前昆明拟实行的“水消费系数法”,其收费标准只分居民生活用水、行政生活用水、工商用水和特种用水四类,有市民表示不精准。


  有市民称,比如一些大型企业由于生产垃圾量大,他们自行将垃圾运到垃圾基地进行处理,为此付出了不少运输费用,因此相关部门在收取垃圾费时应考虑这个问题。


  另外,对于一些垃圾生产量大用水量少的商铺来说,按照用水量收取垃圾处理费,就少收取了垃圾费。


  “用水大户”负担过重


  一位在桑拿室工作的先生,听记者解释完垃圾费和水费捆绑时惊呼:“那不是抢钱吗?”


  目前一些酒店都设有游泳池、桑拿、足浴等服务,这些服务的用水量都很大,但产生的垃圾量却不大。假如凭水消费量收取垃圾处理费,则费用与实际垃圾量不符,这位先生称,“从长远的角度来看,不利于桑拿行业和酒店业的发展。”


  只交水费不交垃圾费怎么办?


  也有市民存疑:把垃圾处理费捆绑水费一起收取,假如水消费者只缴纳水费,不交垃圾处理费,那怎么办?


  该市民称,按相关规定,假如用户不交水费,自来水公司可以拆除水表,停止供水,并收取滞纳金;但如果用户只交水费,而不交垃圾处理费,自来水公司因权限的原因,怎么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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