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网:水价该不该涨,是不是引进外资水务拉高了水价?
周林军:水价上涨是今后政策的常态,市场化是个必然趋势,水价格是贵了点,但是供给会比较充裕,当时1999年6月-2004年12月,重庆水价六年里经历了四次上涨,我们调研发现,价格提高了,发现水消费量的确降低了,大约5%,但是自来水产业下游就是污水产业,排污费也减少了5%,污水处理厂成本也下降了,所以说社会总收益上升了,政府要关心的是社会总收益。凡是负外部性的物品都要涨价。水涨是肯定要涨的,但是涨多少是个复杂的问题,现在自来水行业可以覆盖现行经营成本,但是污水行业还普遍要低于成本,主要是因为投入大,技术难度大,政府如果要一下子涨到位易引起社会波动,所以应是渐进式的。
慧聪网:一种说法是外资水务进入,水权转让高溢价带来了政策性的透支,但是现在让公众来买单,是这样吗?
周林军:溢价不是说对不对,关键是要看溢价部分是否进入成本以及公众价格里去。重庆也很早就引入了中法水务,目前为什么没有涨价,他们是“产权 特许经营”模式,特许经营这块我去谈的,我们就不允许溢价的产生,所以不存在秋后算账这件事情。
2007年3月,英国GLOBALWATERINTELLEGENCE杂志以“管理中国资产价格膨胀”为题,列举了中国8个城市给排水企业对外出让股权中的资产溢价情况,在这些交易中,公共资产价值溢价最高者超过原值3倍以上。水务企业,一方面在公共事业中出现亏损,一方面通过剧烈溢价的方式对外出让,究竟是卖方过于精明,还是买方过于愚笨?
《城市自来水价格管理办法》规定,自来水行业资本利润率为8%,成本回收期允许到12%,如果厂商投资成本是500万元,8%的利润率意味着利润总额不得超过40万元;厂商如果把投资成本“蓄意”扩大到1000万元并以此作为成本基数,即使利润率是8%,利润规模仍放大到80万元,只要厂商用于投资的贷款利率相对低于规定的利润率,他就有利可图。自来水行业是成本作价,但是厂商通过资产作价——资产转让——投资成本等系列运作,完全有可能通过成本基数溢出“实现”利润规模溢出。
慧聪网:一些城市供水的产权,已转让给民营企业或外国资本。重庆“产权 特许经营”,就是产权归属不变,然后引入外来特许经营者。这是否是二次水改方向?
周林军:一般特许经营合同一签就是20年、30年,关键问题是要控制成本。但是账面成本未必真实,现在很多水务企业拿出会计报表或者是监察大队调研报告,我们就要看看,所谓的成本是不是真实的,比如说,自然垄断行业里的高工资是大家所诟病的,那么,一家雇佣了50个人才达到1000万利润的企业,和一个只雇佣了30个人才达到1000万利润的企业,成本显然不可同日而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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