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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围城”艰难求解 城市垃圾管理水平待提升

发布时间:2011年5月17日 来源:21世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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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死棋


  桑德环境董事长文一波此前向记者表示,日本一吨垃圾处理需要4800元,而中国在北京也只有100元/吨,处理费太低,是垃圾无害化处理的一个障碍。


  “例如,焚烧炉温度得达到一定温度才能有效降低二噁英散发,但是这就需要添加煤,运营费太低,处理厂都不肯添加煤,”聂永丰举例说。


  垃圾处理收费问题,被看做《意见》中解决垃圾围城问题最有效的工具。


  《意见》第19条中就提出,健全收费制度。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也就是说,“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缴纳垃圾处理费”。《意见》把具体收费标准制定权交给了地方政府。显然,《意见》给各地政府开征垃圾处理费提供了依据,然而,就在《意见》出台后不久,广东省住建厅5月11日就在网上公布了调整垃圾处理收费的征求意见稿,未及半日,该意见稿就被撤下。


  广东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对媒体表示,该方案并不成熟,另外就是当前物价形势比较严峻,垃圾处理收费涉及面广,需要另择时机出台。


  事实上,2002年广东省就颁布了《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开征垃圾处理费。


  目前,广东省地级市以上城区都开征垃圾处理费,23个县级市城区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有16个,开征率为69%,44个县的县城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有9个,平均开征率为21%。


  广东省住建厅巡视员刘锦红曾表示,广东省生活垃圾收费标准偏低,居民每户每月平均为6.43元,最低每户每月平均仅1元。2009年,广东省已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市、县、镇应收15.9亿元,实收13.1亿元,收缴率为82%。平均征收标准为73.89元/吨,据测算,生活垃圾处理平均成本为118元/吨。


  与广东省相似,北京市也在日前出台了城市垃圾处理收费的管理办法,但是仅仅是通过政策,并没有具体提出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也没有具体的开征日期。而上海则在同一时期表示,暂时不考虑开征垃圾处理费。


  聂永丰表示,垃圾处理收费难问题,始终是制约垃圾处理问题的难题。虽然《意见》中提出了“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但是垃圾计量、垃圾处理设施运营信息透明等很多方面都存在问题。


  以北京为例,其准备推行垃圾计量收费,并且按照产生垃圾的量实行梯级收费标准,产生越多,收费越高。但是这个政策对于餐饮服务业等可能有效果,而对于普通居民家庭来说,如何进行计量是一个问题。


  除了物价形势和计量问题以外,公众缺乏对环保事业的参与,也是垃圾处理费征收难的原因。


  由于垃圾处理场运行信息不透明,很多居民担心收费以后,垃圾处理问题依然得不到解决,或者垃圾处理厂处理能力和技术上不去,不能解决垃圾围城等问题。


  此外,大多数城市家庭都已经缴纳了垃圾清运费和卫生费,以及物业费等涉及垃圾处理的费用,如果再增加垃圾处理费,在收费上需要给出充分理由。


  文一波表示,采取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办法比较好。中央财政可以支持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城市支付一些城市垃圾处理费,而东部城市财政完全可以自己支付垃圾处理费。


  以北京为例,每年300万吨的垃圾,按照100元/吨计算,每年不过3亿元的垃圾处理费。垃圾处理厂可以通过BOT等市场化融资方式解决,运营费用就以垃圾处理费的形式由财政支付。北京2010年财政收入超过2300亿元,仅补贴公交每年开支就在100亿元以上。对于解决城市病的大问题,垃圾处理问题,每年3亿元,对政府财政不构成压力。


  而要解开这个棋局,聂永丰认为,建立居民和政府、垃圾处理厂之间的信任和沟通机制,比建立收费制度更重要。


  聂永丰表示,住建部等部门正在酝酿出台垃圾处理场的监管运行办法。


  《意见》中也提出,建立评价制度。加强对全国已建成运行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状况和处理效果的监管,开展年度考核评价,公开评价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运营单位失信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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