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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浅层地下水73.8%属五类水质的污染困局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1日 来源:时代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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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包括工业的点源污染、农业的面源污染、集约化养殖场的污染、居民生活污水和废弃物(主要是垃圾)的污染等。


    这些污染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下渗污染地下水。尤其是危险废物堆存场、垃圾填埋场、矿山开采区、石油化工生产及销售区、再生水灌溉区、工业园区和积淀污水的坑塘等场地,是地下水污染的重点区域。


    中国地质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费宇红研究员也表示:“中国地下水污染的主因大致相同。面源方面是工业废水排放、农业施肥喷药;线源方面,工业污水排放入河道”。


    污染后的治理问题让“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感到担忧,他表示,农药化肥等面源污染,不仅在中国非常难解决,在西方发达国家同样如此。


    亟须全民参与


    严峻的地下水污染给中国各级国土、环保和水利部门带来麻烦。李贵宝建议,预防污染首先严格按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特别要严格执行各工业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活污水处理的排放标准等。


    李贵宝表示,在规划建设工业区、工厂生产区时,还应远离取用生活饮用水的水源地,最好设置在水源地的下游。


    姜文来则表示,监管地下水污染是政府职责,如监管不力,就应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给予相应处罚。环保、国土、水利、城建、工商、财政和公安等多个政府部门,通力协作,共同面对监管,才能抑制地下水污染。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认为:“要有效防治地下水污染问题,最重要的是及时公布污染信息。让公众参与解决。”及时公开地下水污染信息,最为关键,社会公众便有动力监督,及时推动解决污染问题。


    马军表示,对工业企业违法排放污染地下水,政府部门不能仅仅一罚了事,还需要通过多渠道提高排污成本。停业整顿,或通过市场经济手段提高水价,或展开公益诉讼,或增加媒体曝光透明度。


    马军建议:“在城市生活中,必须保证垃圾填埋场防护设施的质量,倘若缺少防渗层,生活垃圾里的有害元素将特别大地影响地下水的品质。另外,城市雨水管道,照样必须防止被生活垃圾或废水污染。”


    水资源学者周晨表达了类似观点,“地下水保护的主力,不是政府,也不是环保NGO,而是公众,公民参与”。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发展势头迅猛强劲,然而付出的惨痛代价是自然环境遭破坏。地下水污染严重,便是沉痛教训之一。


    《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出台了,能扼制地下水污染加剧的趋势吗?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意见不一。


    李贵宝认为,“规划有了,关键是执行和落实。未来,中国的水体质量状况肯定会好,但必须加大监管力度,特别是地方政府得支持环保执法的力度,避免一些地方政府为了GDP,重发展、轻环保”。


    不过,更多人持谨慎的保留态度。研究员姜文来断言,未来规划的执行效果,关键在于国家能否采取切实措施落实。如果动真格,目标能实现,但不排除实施过程中存在曲折,甚至个别地区不执行规划。“从历史的发展规律来看,局部地区的地下水污染有所好转是必然的,但整体上恶化的趋势难以得到有效抑制,不过恶化的速度会有所抑制,慢慢会出现拐点的”。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预感,在未来十年要扭转地下水污染问题,时间不够,但动员更多的社会公众参与,对控制重金属的污染会有所改良。


    水资源学者周晨对此“比较悲观,只要以GDP为考量的政绩标准存在,地下水污染就会继续”。


    业内人士多认为,只有全社会树立建设“利水型社会”理念,国民具备环保意识、公民意识,共同参与地下水污染防治事务,未来的环保水准才有良性提升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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