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要加大农村环境保护政策研究制定的力度。首先要抓紧研究制定农村环境治理设施运行的长效机制和保障政策;其次要研究和推动农业废弃物主要是畜禽粪便和秸秆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第三要研究提出新的奖励性政策措施,激发农民和地方政府合理利用化肥农药农膜、保护土壤环境和保护池塘、湖泊、湿地生态的积极性;第四要积极参与国家相关政策的制定,通过采取环境绩效评估、政策环评等措施,尽可能促使国家政策的制定能处理好粮食安全与环境安全关系。
抓紧形成农村环境监管监测体系
“十二五”期间,需要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监管监测体系的建设,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特别是“以奖促治”政策的实施提供执法保障。为此,一方面需要加快农村环境监管力量建设的步伐。一是加强监管力量的建设,重点是推动县以下环境监管机构和队伍的建设;二是完善执法标准和规范,以适应农村和农业主要污染源排放与环境治理设施运行监管的特点;三是加大监管力度,特别是针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环境污染问题,通过专项执法行动,把《意见》中要求的“防止污染向农村转移”落到实处。
另一方面,要抓紧推动农村环境监测体系的建设。一是尽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监测网络,形成农村环境监测能力,建立资金渠道;二是建立农村环境监测制度,定期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摸清农村环境家底;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专项监测与成效评估,掌握“以奖促治”政策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实施的效果;开展跟踪调查与监测,及时了解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尤其是“问题村”或“癌症村”的发展变化情况;三是加紧建立农业与农村污染减排的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
抓紧建立农村环保技术支持体系
随着中央和地方农村环保专项资金与相关涉农资金投入力度的加大,农村环保技术的约束日益凸显。
今后一个时期,要把建立农村环保技术支持和服务体系作为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一项重点任务来抓。一是要大力支持农村环保适用技术的研发,鼓励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环保企业更多地开发成本低、性能稳定、高效安全、操作简便的村庄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技术。二是要联合相关部委共同支持环境友好的种养技术、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及其相关政策与标准的研究和制定。三是要组建专家队伍,动员社会各种农村环保科技力量,深入第一线解决实际问题,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四是要继续加大以乡镇领导为重点的相关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其对搞好农村环保的认识。五是要抓紧建立农村环保社会宣传教育网络,不断扩大农村环境宣传覆盖面,加大宣传力度。
我们要充分估计到农村环境保护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但是,正是这种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使我国农村环境保护更富于挑战性和创造性,使农村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富有更多更为生动而又实在的内涵与要求。只要我们牢记党的根本宗旨,进一步增强服务基层、服务“三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就一定能够借环保“两会”的东风,开创我国农村环境保护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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