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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广东省节能减排三指标完成过半

发布时间:2012年8月31日 来源:南方日报

“十二五”期间,国家对广东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节能减排指标,目前今年时间已过半,广东省的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如何?昨日,省环保厅向外界通报,经国家环保部初步核定,今年....

  “目前广东省火电和水泥行业降氮脱硝工程进展偏缓慢,火电机组降氮脱硝改造仅完成了计划的三分之一左右,今年需完成15条水泥生产线降氮脱硝改造工程一项都未完成。”

  原因二:除穗深外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增加

  作为PM2.5、臭氧等新型污染物的元凶,氮氧化物新增排放量持续增大,令减排工作进展缓慢。省环保厅透露,去年广东省氮氧化物排放量不降反升,致使今后四年需年均减排6.6%以上才能完成国家下达减排指标,任务同样艰巨。

  一边是排放增大,另一边机动车新增量仍巨大,“黄标车”淘汰工作进展缓慢。“广东省仅广州、深圳两市实现了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其余各市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均呈现不同程度的增加。”省环保厅指出。

  据记者了解,目前珠三角城市的空气污染,已从改革开放初期的煤烟型工业污染,变成了以机动车为主的复合型污染。而全省所有“黄标车”污染物排放量约占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的70%。淘汰黄标车虽然政府叫唤了多年,实际上除了城市不断扩大限行区域之外,一直鲜有强制的报废手段,监管处罚时松时严。

  节能减排要成公共财政支出重点

  应对

  为推进减排工作深入开展,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刚刚印发的《广东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要求省环保厅、发改委、经信委等共18个省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予以落实。

  对火电改造、黄标车淘汰等减排难点,《方案》明确了政策鼓励的方向:各地要把污染减排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并增加投入,加大对减排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资金的支持力度。省财政将对淘汰“黄标车”、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农业源减排、水泥厂脱硝等给予适当奖励。

  在火电方面,《方案》透露,规定不得设置烟气脱硫旁路,综合脱硫效率达到93%以上,脱硝效率达到85%以上,2014年所有燃煤火电机组烟气旁路取消完毕。

而在控制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方面,《方案》从排放标准、用油品质、机动车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四招,到2015年,全省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42.31万吨,比2010年减少10%。

  《方案》还对水污染物减排提出了目标:到2015年,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市所有建制镇及其他地区的所有中心镇均应建成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区达90%以上、其他地区达75%以上。

  LPG公交将逐步淘汰

  明年4月起推粤汽油

  方案细节

  提高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新购或申请跨地级以上市迁入的或者从省外申请迁入本省的机动车,必须符合迁入地正在执行的国家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从2013年1月1日起,全省实施国家第阶段重型柴油车排放标准。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公共交通,鼓励使用LNG(液化天然气)公交车,逐步淘汰LPG(液化石油气)公交车,减少公交车排气污染。

  提高车用油品标准。2013年4月1日前,在珠海、中山、佛山市全面推广粤IV车用汽油,在广州、深圳、东莞市全面供应粤IV车用柴油,力争2015年7月1日前在全省全面供应粤IV车用成品油。

  完善淘汰“黄标车”的激励机制。对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车辆依法予以强制淘汰。对延缓报废的车辆,在一个检测周期内环保尾气检测三次不合格的,应依法予以强制报废;环保尾气检测合格的,鼓励其自愿淘汰并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补贴。鼓励未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自愿提前淘汰,将给予其一定的奖励或补贴。

  加强机动车管理。加强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实施“黄标车”限行措施,扩大“黄标车”限行范围。到2012年底,珠三角地区“黄标车”限行区域面积占各市城市建成区面积比例不低于20%。到2015年底,上述比例提高到30%,其它城市不低于15%,珠三角逐步形成连片限行的空间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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