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建立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要求商务部门组织建设服务平台,实现监管信息和行业信息发布、资源共享等功能。
三是:安排财政扶持资金。在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资金中安排相关经费,支持和鼓励再生资源回收。
四是:开展信息发布。要求商务部门开展行业信息收集、监测和分析发布,以便于正确制定行业政策、引导经营者有序竞争。
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生产、流通、消费过程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是一项常态化工作,需要形成全社会的共识和共同参与。《管理办法》目的在于倡导环保意识并完善回收网络,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还需要商务部门和本市有关部门共同努力稳步推进。同时,各个方面要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市民的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
(二)上海市商务委副主任顾嘉禾介绍了近年来本市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推进情况,以及下一阶段贯彻落实《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具体做法。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是循环经济的首要环节,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出台,为进一步完善回收体系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市商务委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联合有关部门,全力贯彻落实法规的各项内容。
一、近年来的推进情况
近年来,按照国家关于建设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要求,本市积极推进回收体系建设。一是完善回收网络布局,在回收点、回收站、分拣加工中心三级回收网络的基础上,支持回收企业走进机关、走进社区、走进商场、走进学校,拓展多元化回收渠道,每年可回收废旧金属、废纸、废橡塑、废玻璃、电子废弃物等各类废旧物资约700万吨。二是加快先进技术应用,鼓励企业创新回收模式,应用物联网等技术,发放智能回收卡及回收箱,在机关、社区、商场、学校等场所推广自助回收,探索打造智能回收网络;支持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引进先进分拣加工技术和装备,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三是大力培育龙头企业,聚焦废旧金属、电子废弃物、废玻璃、废纸等领域,培育回收龙头企业,鼓励延伸回收产业链。如支持废玻璃回收龙头企业上游与垃圾减量对接,使上海废玻璃年回收规模翻番,下游与玻璃制造项目对接,加快构建玻璃循环产业链。四是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切实加强行业规范管理,积极推进企业备案登记,截至目前,已对本市1323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办理了备案登记。
二、贯彻落实的总体工作思路
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要求,结合《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本市回收体系建设主要从四方面考虑:一是再生资源回收规划编制要与城市循环经济战略相衔接。围绕循环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编制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聚焦重点行业,培育龙头企业,保障重点项目政策支持到位。二是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要与循环消费模式发展相适应。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要“倡导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文明、节约、绿色、低碳消费模式”,再生资源回收应成为循环消费模式发展的重要支撑。三是再生资源回收源头管理要与推进城市垃圾减量相结合。结合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要以源头管理为突破,确保资源增量与垃圾减量有效结合。四是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要与法制化建设要求相一致。以《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为依据,加强规范管理,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管理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下一步的工作,将以下面六项重点工作为突破,加快建立起网络完善、技术先进、分拣处理良好、管理规范的现代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1、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为贯彻落实国家部际联席会议以及本市法规要求,市商务委联合市发展改革、绿化市容、环保等22个有关部门建立上海市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并已报请市政府批准同意。联席会议将按照“统筹协调、各司其责、形成合力”的原则,定期明确本市回收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和重点领域,研究部署、统筹协调重大事项。
2、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及回收网点布局规划。组织编制本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明确回收体系建设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及具体措施。同时,市和区县商务部门根据法规要求,组织编制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布局规划,并在其中考虑与市容环卫设施的规划建设相衔接。
3、发布回收指导目录。市商务委会同市发展改革、绿化市容、环保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编制再生资源回收指导目录,明确再生资源的回收种类、回收规范、利用指引等事宜。对于电子废弃物、废弃节能灯等易污染环境的废旧商品回收种类及回收规范等事宜,也将在回收指导目录中予以研究规定。
4、搭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以现有协会信息平台为基础,设立再生资源回收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用于实现信息服务、行业管理、政策发布等功能,促进与其他管理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以及面向社会企业和公众的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
5、建设回收示范点、示范企业及示范区。引导支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用先进的回收技术,在商场超市、商务楼宇、住宅小区等场所设置统一标识的示范回收点,为市民提供便捷的回收服务。同时,积极培育回收示范企业,鼓励回收模式创新,带动区域回收体系建设,推动打造一批回收示范区。
6、加强回收人员培训。发挥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规范管理,开展回收人员系统培训,提高回收从业人员业务素养。同时,支持回收龙头企业整合和规范流动回收人员,参与统一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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