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年,我省将对重点治污工程项目,特别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电厂脱硫工程加强检查调度,定期通报,确保按期完成任务。今年10月底前,全省所有燃煤机组都要建成脱硫设施。列入《河北省“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和《河北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在今年年底前建成投运,形成能力。所有已建成和新建污水处理厂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B标准,其中2008年以后新建的污水处理厂出水用于中水回用的要达到一级A标准。
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目前,我省《贯彻落实国家〈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意见》已经出台,《意见》明确要求到2011年底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30吨及以下转炉、电炉,3年内完成淘汰落后钢铁产能2000万吨。与此同时,省环保厅正会同省发改委研究提出《河北省一般制浆行业全行业退出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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