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昨日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为了指导全省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日前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该厅结合全省近年来突发性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和2010年各市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核实情况及广东省气候中心2010年气侯趋势预测,编制印发了《广东省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据统计,2009年广东省发生较大规模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共238宗,其中,滑坡103宗、崩塌102宗、地面塌陷30宗、泥石流3宗。造成死亡19人,受伤4人,直接经济损失8655.26万元。
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处长邱毅透露,根据广东省气象局2010年3月19日《2010年华南汛期气候趋势预测》,2010年汛期广东省总雨量偏少,影响或登陆的热带气旋属正常年景。同时,全省地质灾害接近正常年景,汛期地质灾害主要出现在5—8月,局部可能出现较严重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
《广东省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指出,广东省每年的主汛期为4—10月份,重点防范时期为5月1日至9月30日,具体防范时段为5月上旬前期、5月下旬中后期、6月上旬前中期、6月中旬中期和6月下旬中后期。其他时期应加强防范人为工程活动诱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地质灾害,加强各类地下工程建设可能导致地面塌陷的监测预警预报工作,特别要高度重视广州地铁、广佛地铁、贵广铁路、广珠铁路等重大工程可能引起的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防治工作。
免责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 绿色节能环保网 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 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