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第17届大会通过一项关于号召各国共同举办国际海洋年的决议。联合国认识到海洋、海洋环境、海洋资源和海洋持续发展的重要性,1994年12月,在其第49届大会上通过了这项有102个成员国发起的决议,宣布1998年为“国际海洋年”。早在1998年“国际海洋年”期间,我国政府就积极参加国际社会为迎接“98国际海洋年”而举办的各类活动,发布了《中国海洋政策白皮书》,并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
2008年,正值“国际海洋年”十周年,国家海洋局会同有关部门决定启动“全国海洋宣传日”活动,并将时间定于每年的7月18日,目的在于通过连续性、大规模、多角度的宣传,促进全社会认识海洋、关注海洋、善待海洋和可持续开发利用海洋,显著提高全民族海洋意识。
2008年12月5日,第63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第111号决议,决定自2009年起,将每年的6月8日确定为“世界海洋日”。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就此发表致辞时指出,人类活动正在使海洋世界付出可怕的代价,个人和团体都有义务保护海洋环境,认真管理海洋资源。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海洋工作和增强全民海洋意识”的指示精神,从2010年起,国家海洋局将全国海洋宣传日活动改期为每年的6月8日举行,并更名为“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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