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环境保护部、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国电力价格大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10]1023号)下发后,华北电监局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全面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积极协调区域内各省价格等部门联合转发文件,周密组织部署进行联合检查。目前,参检人员全部进点开始现场检查,检查工作全面展开。
为确保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华北区域此次电力价格大检查将分为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0年6月1日至6月10日为自查阶段,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按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于6月10日之前上报自查报告。第二阶段:6月10日至10月31日为重点检查阶段,由价格、电监、环保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开展检查。第三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为整改处理阶段,督促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对查出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第四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为总结阶段,对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检查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向上级部门提交检查总结报告。
华北电监局将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会同区域内价格、环保部门对各地越权出台并实施优惠电价的问题,以及所有高耗能企业的电价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所有火力发电企业脱硫电价、上网电价执行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确保通过检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精神,严格落实对高耗能企业差别电价政策,坚决纠正地方越权实施优惠电价,严肃查处电力企业不执行国家上网电价、脱硫电价政策的行为,有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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