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为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贵州将加强对各市(州、地)综合能源消费量、高耗能行业用电量、高耗能产品产量等情况的跟踪监测,对能源消费和高耗能产业增长过快的地区,将控制其能源供应。
据了解,贵州省物价局将会同有关部门,6月底前出台措施,对能源消耗超过国家和地方单位产品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将实行惩罚性价格政策,对超过限额标准一倍以上的,比照淘汰类电价加价标准执行。
贵州各级节能监察机构将对重点监控企业上一年度和2010年上半年主要产品能源消耗情况进行专项能源监察审计,曝光超能耗(电耗)限额标准企业和产品名单。
此外,贵州还将对重点耗能单位实行省、地、县三级监管。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贵州省能源局重点加强对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用能单位的节能监管,确保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18家企业2010年形成27.26万吨标准煤的节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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