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地热能应用于建筑供热(冷)之外,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还有很多。比如太阳能光电技术就是目前较为成熟的技术之一,在我市也已得到应用。可以说,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以及在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带动绿色转型的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根据我市推进绿色转型的需要,如何在可再生能源利用上
取得实质性进展显得尤为关键。我市于2008年出台了《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建筑中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实施意见》,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的社会需求机制,提出可再生能源在新建建筑中的应用比例于2009年达到16%,2010年达到25%以上。同时,还要求我市相关部门就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出台政策,对应用太阳能技术、热泵技术及其它可再生能源技术给予政策及资金补助,并且加强建筑中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建设管理与运行管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使我市在新建建筑中的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逐年递增,形成规模化应用,市有关部门建议要建立四个体系。其中,首先是加强政策研究,建立适合我市经济社会实际情况的可再生能源应用政策体系,开辟绿色通道,真正落实鼓励政策和资金支持。新建建设工程项目在污水处理厂周边和污水干线两侧的,原则上采用污水源热泵系统规划建设;在深层高温地下水范围内的,原则上采用梯级利用水源热泵系统规划建设;其它地区,符合热泵技术条件的,原则上都要采用土壤源、水源热泵系统规划建设。既有建筑在节能改造过程中,也应考虑应用热泵系统规划建设。其次是加强体制机制研究,建立以政府的导向作用和市场的经济法则为基础,注重运用合同能源管理市场经济手段的社会需求体系,成立可再生能源应用推广部门。三是加强可再生能源应用管理研究,建立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体系,实行能耗超额加价制度,降低能源消耗。四是加强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产品)研究,建立自主创新、成果转化及高新技术产业支撑体系,带动新型工业化城市的建设。
全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改革热费制度,调整能源结构,推进城市绿色转型,不仅仅是政府部门的责任,同样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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