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成功运作了几十年的EMC模式,在我国遭遇了水土不服。
近日,在重庆一个隧道照明项目中,招标方要求采用LED照明的EMC模式竟遭到中龙、上海三思和飞利浦等6家中标企业的集体反对。
EMC模式,即LED照明采购方“零成本”换装LED照明设备,并利用节能改造后节省下来的电费在后期分批支付LED生产企业的投资和利润的商业运作模式。
作为中标企业之一的广东中龙交通科技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杨波在接受《中国经济和信息化》采访时透露:“当时我们确实参与了谈判,但谈判过程很艰难,如果按照招标方提的条件我们没有利润可赚。”
随着“十城万盏”工程的推进和LED照明产业的迅速发展,为了保障工程项目投放资金的安全性,合同能源管理机制(EMC)越来越多地被要求运用在LED照明工程中。
在国外成功运作了几十年的LED照明的EMC模式在我国到底出现了什么问题?是否遭遇了水土不服?
EMC模式“看上去很美”
随着LED照明的推广及国家扶持EMC发展意见的出台,EMC是否可行,成为业内人士讨论的焦点。
EMC模式以其多赢的优点受到我国政府的推崇。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转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
何为EMC模式?EMC是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的英文缩写,即合同能源管理,是目前发达国家普遍推行的节能新机制。
“这种模式的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方式。说白了就是照明采购方可以‘零成本’换装LED灯。”广东省EMC联盟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陈奕熹向《中国经济和信息化》记者介绍说,这是一种多赢的模式,LED照明市场成本高的门槛因此大大减低,为LED照明这种新型节能技术的推广创造了条件。
提到EMC模式的优点,陈奕熹如数家珍——通过EMC模式,政府不投入或少投入,就可以完成城市公共照明系统的改造;完成公共照明系统改造后,对当地政府的减排指标每年将贡献3%~5%;省下的电费作为支付投资回报,电费转换成当地的GDP,为当地带来税收;采用了先进的节能产品,降低政府预算拨付的公共照明系统的正常维护费用。
陈奕熹同时表示,实现EMC模式最大的问题是面临着三个壁垒:第一个是技术壁垒,它不仅仅包括灯具的设计和应用,还包括了未来企业在产品投保、金融支持等方面的一些技术性的东西,因为在EMC模式中,LED生产企业只是所有环节当中的一个,要承担所有环节中的压力是非常困难的;第二个是信用壁垒,通过EMC模式实现投资回报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一般需要8~10年的时间,这区别于直接的政府采购,如何解决在长期投资中的信用问题,是能否实施EMC模式的重要条件;第三是资金的壁垒,EMC模式是一种一次性投入大、回收期长的投资模式,那么谁来买单、谁来解决资金投入问题成了EMC模式当中最为关键的因素。
记者了解到,LED传统销售模式大多是LED照明采购方先支付部分工程款,LED企业收到款后施工,全部工程完成并通过验收后,LED照明采购方会支付剩余款项。在众多因素的制约下,如此美好的EMC模式似乎并未受到LED制造商的青睐。
多家LED照明代理商均表示不情愿参加EMC模式。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LED路灯经销商对《中国经济和信息化》记者表示:“EMC模式使LED厂商利润微薄,不仅占用大量资金,而且回收成本速度缓慢,后期还需要一系列的运维、监测等复杂的服务环节,这比以前的传统模式麻烦太多。所以我们不愿意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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