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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严抓节能减排新上项目 无节能审查一律不批

发布时间:2010年7月2日 来源:南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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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是全面完成南宁市“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最后攻坚的一年。昨日,南宁市召开全市坚决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大会。市长黄方方出席会议并强调,今后新上的项目,没有节能审查一律不能批准。


        据了解,“十一五”前4年,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南宁市节能减排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良好,走在全区前面。现今,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市委、市政府经过反复研究,重新调整确定了今年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削减3681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保持零增长。


        今年,南宁市将组织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用能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全年组织实施30个以上节能技改项目,形成节能能力3万吨标准煤。还将督促运输企业加强车辆用油定额考核,严格执行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对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得投放新的运力。


        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方面,今年南宁市计划关停水泥78.8万吨、造纸2.95万吨。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前几年已明令淘汰的小铁合金、小钢铁、小炼焦、小水泥、小造纸、小酒精等,在全市再次开展全面排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9月底前,全市将组织开展“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预考核。


        黄方方要求,要严格执行环评和节能审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今后新上的项目,没有节能审查一律不能批准。对于冶金、有色、建材、造纸、化工、制糖、纺织等“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今年内不再审批、核准和备案;对于未通过环评、节能审查和土地预审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对于违规在建的项目,要责令停止建设;对于违规建成的项目,要责令停止生产。同时,对于未按期完成2006—2009年4年淘汰落后产能总量任务的县区、开发区,要严格控制国家和自治区安排的投资项目,实行项目“区域限批”,暂停对该地区项目的环评、供地、核准和审批。此外,到今年底,城镇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要达到95%以上,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全部淘汰实心黏土砖。


各县区、各部门党政“一把手”是节能减排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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