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起,福建省城乡居民购买印制有“政府补贴、绿照工程”字样的指定品牌节能灯,将可获最高50%的中央财政补贴。省经贸委昨日公布了《福建省2010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以社区或行政村为购买单位的城乡居民用户可享受50%的财政补贴,工矿企业、写字楼等大宗用户可享受30%的财政补贴。
据介绍,今年福建省共有800万只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任务,指定厦门市东林电子有限公司、厦门通士达有限公司、龙岩市易佰特节能照明有限公司、福建立达信集团有限公司和福建鸿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5家企业作为推广单位。享受财政补贴的节能灯产品限于通士达、易佰特、海德信、萤火虫和聚星5个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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