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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治理污染措施 上环保黑名单企业贷款将受限

发布时间:2009年8月22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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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督办、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一直是省环保厅的“独门绝招”,省辖市、县(市)、区环保部门还未见使用。昨日,记者从郑州市环保局获悉,为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从即日起,郑州市也将“偷师”省环保厅,用这两招治理环境污染问题。

9类问题将被挂牌

      据了解,凡出现9类环境污染问题的当地政府、环保部门及企业,均要被列为挂牌督办对象。这9类问题包括:市控河流断面连续四次超标的,群众反映强烈、反复投诉仍未解决的,威胁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的,重点行业、流域、区域突出的,建设项目严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对生态环境造成重大破坏的,被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批办的,因环境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以及其他需要重点督办的。

按照规定,一年内被挂牌督办两次及以上、污染问题严重的地区,将被实施“区域限批”,并对当地政府实行一票否决。

     被挂牌督办的单位完成整改后,经当地环保部门核查,达到整改要求的,将整改情况上报市环保局。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向市环保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整改报告,并经市环保局验收达标,才可解除挂牌。

10种行为进黑名单

与挂牌督办一起实施的还有黑名单制度,这项制度直接针对环境违法企业。

     凡有10种环境违法行为之一的企业都将被列入黑名单,包括治污设施擅自停运(包括污染治理设施空转),污染物未经处理直接超标外排;私设暗道偷排废水;违法超标两次及以上或排放污染物超标1倍及以上;因管理不善,造成重特大污染事故;逾期未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限期治理任务;擅自建设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污染项目;新、改、扩建项目未经审批擅自建设;未按环评批复文件建设,擅自改变厂地、规模、工艺;未与主体工程同步投入使用;未经同意擅自试运行或试运行期间严重超标排污。

     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公布违法事实和查处意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限时办结;同时由环保部门向金融、证监、商贸等部门通报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建议对黑名单企业实施信贷、上市、产品出口等限制性措施;黑名单企业领导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将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向当地人大、政协进行通报;对黑名单企业实行一票否决,提请有关部门取消该企业和领导年度评先资格。

      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完成整改,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并连续三个月未出现超标排污的,经市环保局核查、验收,认为达到整改要求的,才可撤出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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