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绿色节能环保网 [请登录] [免费注册]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新闻 > 行业要闻 » 正文

海南对超能耗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

发布时间:2010年8月2日 来源:新华网

....

        记者从海南省物价局获悉,为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进一步促进节能降耗,保障“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如期完成,从8月1日起,海南在加大差别电价政策实施力度的基础上,对超能耗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


        海南省物价局联合海南电监办发出通知,自8月1日起,对能源消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单位产品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在现行目录电价的基础上,超过限额标准一倍以上的,水泥及其他行业每千瓦时加价0.80元,钢铁行业每千瓦时加价0.50元;超过限额标准一倍以内的,水泥及其他行业每千瓦时加价0.50元,钢铁行业每千瓦时加价0.20元。同时规定,对同一生产企业同一设备经核定已执行差别电价政策的,不再执行惩罚性电价。


        据了解,“十一五”前4年,海南由于自身产业结构的特殊性,节能指标完成的进度比较慢。截至2009年底,海南“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进度仅完成62.7%,节能形势严峻,要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今年需要打一场硬仗。

 


(官方微信号:chinajnhb)
(扫一扫,节能环保信息随手掌控)
免责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 绿色节能环保网 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 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