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我市召开节能减排工作会议,进一步落实全国和全省节能减排有关会议精神,全面部署节能减排各项工作。市长许勤强调,各区、各部门、各有关企业要全力冲刺,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不折不扣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
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按照 “十一五”规划和我市与国家、省签署的责任书的要求,“十一五”末期我市万元GDP能耗要比“十五”末期下降13%,年均下降2.75%,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20%,年均下降5%。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强化责任考核,完善政策机制,加强综合协调,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今年5月,我市2009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工作进展情况顺利通过了省政府节能考核组的现场核查。
许勤充分肯定了我市节能减排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同时要求进一步增强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他指出,强力推进节能减排,大力发展低碳经济,这是保障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我市要在目前单位GDP能耗水平已经较低的基础上再进一步降低,空间较小,难度很大。此外,我市节能减排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的压力相当大,形势严峻,容不得半点疏忽。
不折不扣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
许勤强调,中央和省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是一项经济任务,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不管有多大困难,都必须不折不扣、保质保量完成,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现在距“十一五”结束只有不到五个月时间,各区、各部门、各有关企业要认清形势、立即行动、全力冲刺;要正确处理经济增长和节能减排之间的关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使深圳的节能减排工作和低碳发展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为特区建立30周年献上一份大礼,也为“十二五”期间的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他指出,下一步,要着力抓好11项节能减排工作,包括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健全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严控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全面深化循环经济试点;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坚决控制污染物新增量;加快减排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开展全民节能减排行动。
对节能减排完成情况实行严格问责制
副市长唐杰围绕《深圳市2010年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对下一阶段工作作了部署。该方案提出要抓紧实施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包括要将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到“十一五”末,对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算总账,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对未完成任务的区、企业和行政不作为的部门,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年内不再审批“两高”行业扩能项目
该方案提出加快出台《深圳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全过程节能监管,对达不到能耗准入条件的高耗能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核准、备案。同时,出台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对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公共机构和企业节能改造给予支持。
方案指出,要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2010年内不再审批、核准、备案“两高”行业扩大产能项目。“两高”行业未通过环评、土地预审等有关程序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此外,要推动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包括电力补贴资金要重点向节能调度和清洁能源倾斜,新建建筑全面执行节能50%的建筑节能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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