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设立碳基金,鼓励低碳技术的研究和开发
碳基金的资金用于投资方面,一是促进低碳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二是加快技术商业化。碳基金模式应以政府投资为主,多渠道筹集资金,按企业模式运作。碳基金公司通过多种方式找出碳中和技术,评估其减排潜力和技术成熟度,鼓励技术创新,开拓和培育低碳技术市场,以促进长期减排。低碳技术包括在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煤的清洁高效利用、油气资源和煤层气的勘探开发、二氧化碳捕获与埋存等领域开发的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新技术。必须强化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开发低碳技术和低碳产品,整合市场现有的低碳技术,加以迅速推广和应用。与此同时,积极倡导绿色消费、绿色经营的理念,使公众真正参与进来。人类活动足迹加剧气候变化的趋势如不扭转,则生态系统崩溃、水资源缺乏、疾病肆虐、威胁人类的生存。因此要紧紧抓住低碳发展的主轴,配以生态的要求,推动技术发展和建立低碳经济,从而最终实现由“高碳”时代到“低碳”时代的跨越,真正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七、推进制度和法律体系建设
要致力于制度创新,从政策引导层面建立有利于形成低碳经济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从产业结构调整、区域布局、技术进步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着手,推进低碳经济发展和低碳城市建设。对税收政策、财政政策和信贷政策进行低碳化调整。出台鼓励企业进行低碳创新、节能减排、可再生能源使用的政策法规,考虑减免税收、财政补贴、政府采购、绿色信贷等措施,引领企业开发先进的低碳技术,研究和实施低碳生产模式。对新能源、提高能效、生态基础设施等低碳经济产业实行政策倾斜。加快制定和修改有利于减缓温室气体排放、能源清洁发展、低碳能源开发和利用的鼓励政策和相关法规,加快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建立有助于实现能源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的价格体系,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机制建设。
八、制定生态城市建设战略规划
推动地方政府、金融企业通过政策激励和融资支持,在城市中推广能有效节能减排的低碳技术。目前在中欧战略合作框架下,能源与气候变化问题是合作重点,欧盟成员国和发达国家在发展低碳经济和减缓气候变化方面积极行动,承诺向发展中国家大规模转让温室气体减排技术,低碳城市建设要充分利用这一机会大力开展国际合作,引进先进的低碳技术和高端制造领域的投资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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