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同时建议:
(一)三峡总公司应尽快编制完成项目执行概算,加强对工程动态投资的有效控制,建立科学合理的工程价差测算、结算机制,完善投资控制管理体系,切实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
(二)三峡总公司应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执行招投标法,确保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加强合同管理,提高招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减少不合理支出;加强对关联企业的管理,用市场机制引导其参与投标竞争,并监督下属企业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三)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应加强协调和领导,妥善处理发展地方经济与控制项目投资的矛盾,尽快完成移民安置实施规划,切实落实移民安置政策,完善相关措施,确保社会稳定。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峡总公司及其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提出的问题和意见,把落实整改与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了工程计量和合同管理,纠正违规金额3600多万元。制定多项管理办法,调整机构、充实监理人员、明晰岗位职责、加强岗位知识和技术培训,完善了监理管理机制。对不合格施工企业及时清退,严格准入制度。
四川、云南两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针对移民安置实施规划滞后和政策不够完善问题,积极研究妥善解决办法。云南省政府已责成省移民局对移民资金实施严格的限时拨付制度,加快移民安置进度。
免责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 绿色节能环保网 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 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