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雨绸缪新规划
“今后3~5年内,基本解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规范化处理处置的问题,经济发展较快的珠三角地区在2~3年内解决污泥规范化处理处置问题,经济发展较慢的东西两翼和山区在5年内解决污泥规范化处理处置问题,新建污水处理厂污泥必须规范化处理处置。”广东省环保局副局长陈光荣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处置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随着我省新一轮污水处理厂建设高潮的到来,随之而来的污泥规范化处理处置成为不得不考虑的工作。据初步估算,到2010年,日产生污泥量约为7500吨(含水率80%)。”陈光荣说。
为推进污泥规范化处理处置工作,陈光荣提出“十二字”工作思路,即提要求、定规矩、抓监管、出保障。定规矩,一方面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实施许可证严格管理,另一方面编制《广东省污泥处理处置技术导则》,鼓励各地因地制宜选择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抓监管,重点是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全过程监控污泥的运输、贮存和处置等各个环节。出保障,主要是建立污泥处理处置的收费体系,将污泥处理处置费用计入污水处理费中,并从污水处理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专项用于污泥处理处置。另外,建立污泥综合利用项目的优惠政策,包括财政资金的支持政策及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支持等。建立污水处理厂优惠电价的回扣机制,对未妥善处置污泥的污水处理厂,回扣其享受的优惠电价。 黄慧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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