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了第一批26家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目录。
这些第三方机构大致分为三类:一是各地原有的节能技术服务中心;二是部分节能服务公司本身有一定的评估能力,也可涉足此种业务,但自己的项目不能自我评估;三是会计师事务所,更多是从资金角度,来评价项目投资回报和资金运行效率。
“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方法和标准缺失”,作为第一批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之一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关人士表示,技术通则是比较通用的一般性原则,“对具体项目没有太大指导意义”,“项目实施时应有计量或检测标准,审核时还应有审核标准”。
比如计算节能量,有很多办法;但不同方法计算的结果差异很大。目前,并无文件规定必须选择哪一种方法;数据来源也不相同,也无规定哪些数据来源必须使用、哪些可用、哪些不能用,混乱不堪。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秘书长赵明认为,相对节能服务公司来说,第三方的发展远远滞后于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第三方评估其实更多的需要综合技术评估能力,以及一定的检测能力,还要有科学的方法学”。
何生则建议,国家应该允许有经验的外资机构来做第三方。
一个利好消息是,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起草的《节能量测量和验证技术通则》国家标准,已于2011年12月9日通过了审查;何生透露,该技术通则“主要是解决节能量计算问题”。
做起来很难
工业节能“九大工程”以及配套投入的5900亿资金,无疑是节能行业关注的焦点。
“听起来很美,做起来很难”,一位业内人士这样评价合同能源管理。
“这个领域,实际比很多人想象的要复杂”,何生认为,该商业模式实际上是结合了“交钥匙工程”及后续的长程管理,服务体现为综合性节能解决方案,对资金、技术、法律的要求相当高。多年来,合同能源管理主要难点——融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尤其是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要垫付一大部分资金,企业主要风险仍在资金风险。
在节能减排大背景下,中国银行业对节能行业的支持力度在不断提升。2011年4月,北京银行与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拟于今后5年为EMCA会员企业提供意向性授信100亿元人民币;
中行上海市分行,也推出了以未来收益权为质押的“合同能源管理融资模式”;光大银行杭州分行亦推出的“合同能源贷”的创新贷款模式。
赵明认为,北京、浦发、民生、兴业等银行,已在金融创新方面取得了成效,“诸多银行发现这个领域的前景非常广阔”。
但何生律师认为,授信额度和实际贷款是不同的概念,“有额度并不等于能贷到款”,“银行要做相关的财务评估、风险评估。对于合同能源管理这种相关风险不易算清楚的,银行比较不愿意去投资”。
“从银行贷款,要提供很多资料,经过很多部门审批,门槛较高,做起来比较费劲,远水不解近渴。说是有绿色通道,但享受起来,还是有点费劲”,一家节能服务公司有关人士表示,“比较愿意承担风险的出资人,是风险投资、PE、基金”。
“光有热情不够,光有资金更不够,光有客户资源或关系也不够,最终要落实在技术服务上”,赵明认为,合同能源管理是很复杂的“投资+技术服务”的过程,“没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特别是风险控制手段、融资能力不够的,进入这个行业要非常谨慎”。
事实上,目前合同能源管理产业“盘子非常小”,节能服务企业规模也普遍偏小,多是中小型的民营企业。
近年来,尽管有一些大型跨国公司和央企纷纷成立了节能服务企业,“但都还在起步阶段”。
“谁都知道,发展新能源和能效服务之间,肯定是能效服务优先;但是为什么新能源先发展起来呢”,一直关注能效领域的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杨东宁认为,“目前国内产业发展基本还是制造导向;新能源设备是制造出来的,而节能服务、能效合同管理属于现代服务业”。
“不希望拔苗助长,按EMC自然规律去发展,前景还是非常好的”,赵明如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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