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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以旧换新 两种补贴可任选其一

发布时间:2009年8月27日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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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标车鼓励淘汰政策、汽车以旧换新政策,一个是以环保为目的,一个是以促进消费为主导,两个政策混搭,引起了车主的不少迷惑。北京市汽车以旧换新申请首日遇冷,各办公窗口有600余名车主来电来访,却无人正常办理申请。目前,车主多处于观望状态,还在衡量两项政策的优惠利弊。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25日解释了黄标车淘汰与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并建议车主“量车而行”。

    两种补贴可任选其一

    6月份,国家出台以旧换新政策,每辆老旧汽车换购新车时可以获得3000到6000元的补贴,而1.6升排量及以下汽车在购买时享受了购置税减半政策的不再享受换购补贴。北京市黄标车淘汰政策分为两个阶段执行,每辆车的具体补助数额根据车型和年限确定。第一阶段补助资金最高2.5万元,最低800元;第二阶段补助资金最高2.2万元,最低500元。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09年6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为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与本市黄标车淘汰政策重叠时间,在此期间,同时满足这两项政策的车主,可任选其中一种政策,申领补助。

    先期淘汰车主符合条件

    可申领补贴差额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本市黄标车淘汰补贴与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相比,大部分车型的补贴金额更高,但也有部分车型较低。对在2008年9月27日至2009年8月24日期间,已按本市黄标车淘汰政策领取补贴资金的车主,凡符合以旧换新政策规定条件的,可就高申领与以旧换新补贴的差额部分。

    按照国家政策,老旧汽车、黄标车须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指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换购新车。报废车辆与新车的车主必须为同一单位或个人;报废与换购的车辆均不含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对换购新车的类型、型号、品牌均无限制,但提前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新车已享受了1.6升及以下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的,不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因此,车主要就高补领差额,必须符合以上条件。

    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车主可申请领取补贴差额。以一辆1995年的微型客车中的轿车为例,在黄标车淘汰第一阶段,可直接领取1000元,而以旧换新则补贴6000元,此时车主可持相关材料申领5000元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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