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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中新能源应用是趋势 但环境伤害不可忽视

发布时间:2009年8月28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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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风能、太阳能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许多项目目前仍然停留在战略投资阶段,但以建筑节能为代表的节能产业已经悄然走到了应用操作的层面。

    近日,国务院印发的《2009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明确指出要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规模,出台推动太阳能光电技术在建筑领域应用的实施意见,实施好新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新农村农房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项目。仅7月一个月相关部委就出台了《关于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的通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实施方案》和《加快推进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实施方案》三项鼓励性政策。

    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项目,中央财政将予以专项补助,资金补助基准为每个示范城市5000万元,最高不超过8000万元。综合以上各项政策,预计2010年投入光伏能源、可再生建筑材料和节能建筑市场的政府补贴金额将超过200亿元,撬动新增市场规模超过400亿元。而且,这三项政策都是“试点”方案,后续推广政策在力度上将会远超上述数字。

    与之相对应的是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缓慢推进,“十一五”期间我国要完成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5亿平方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供的最新数据显示,按照目前进度,到2009年底,全国共将完成改造面积9323.5万平方米,只占“十一五”总任务量的62%。而大部分省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分配指标没有分解,实施计划没有落实,实际完成不足1%。

    业内流传着一个说法,把新能源喻为建筑节能的“补药”,而维护结构保温等常规技术则类似于建筑物的“衣服”。国内大部分的建筑还没穿上衣服就开始大力的补新能源,从而被戏称为“吃着补药裸奔”。当《中国能源报》记者就该问题请教清华大学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研究所所长张寅平教授时,他认为这个比喻很好但还不确切,最主要的问题是新能源如果不正确应用,则是不是补药都还值得商榷。

    关于如何看待新能源在建筑节能上的应用张寅平教授认为,新能源的应用是趋势,但高新技术在某些清况下未必是适宜技术。他举例说,太阳能电池在使用期内是不用耗能的,很多地方就将太阳能电池用于建筑的立面来给建筑供电,但是这个方式值不值得大规模推广就是个问题。首先从全生命周期来分析,(太阳能利用虽然使用期不需要用电,但是生产太阳能电池的材料制备是需要用能的)如果总体产能不如其生产期间耗能高,其大规模应用就应慎重。还有不可忽视的是,虽然太阳能是个清洁能源,在使用周期内不产生污染但是在制造太阳能电池的过程是产生环境污染的。

    众所周知,中国不但承担着国内的太阳能需求,更承担着发达国家太阳能产品制造的能耗和污染伤害,事实上,看似高新技术的太阳能利用又一次走入了低端生产制造业的死局。“综合考虑,应该多大的力度推广,多大规模的应用首先需要科学论证。高新技术的利用,过分的超前会与自己的初衷背道而驰。” 张寅平教授坦言。

    环境伤害不可忽视

    参与“十一五”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科研工作的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张广宇高级工程师对记者强调:“现在看来,使用新能源绝不是一件容易且便宜的事情,其产能能力有限而限制条件复杂,产出的能量如何合理、高效地使用更难。一定要将限制条件说清楚的情况下再去谈新能源的能力。现在很多人的行为就是舍本求末,先夸大能力,而把限制条件弱化、抹杀。” 就拿最低端的太阳能热水器来讲,张寅平教授举例,也要因地制宜的加以推广,四季如春的昆明和阴雨连绵的四川、湖南地域条件就有显著差异。

    “所谓可再生能源及高新技术的应用一定不要用概念说话,一定要用科学数据说话。技术是否适宜一定要用应用中的实测数据来佐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张寅平教授强调。

    以国内北方城市大面积采用的水源热泵为例,张广宇工程师介绍说,最初的出发点是好的,避免化石燃料的燃烧。初投资又有国家的补贴分担,计算下来比进市政还要便宜。加之厂家鼓动将来的运行费用会非常低,有优势。但事实上,这些计算都是企业给出的,我们需要的是系统的能效比 5以上才具有经济性,而企业给出的是机组能效比,也只有4—5。也就是说企业给出的是理想条件下的实验数据,没有任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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