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长义、副主任连加诚分别主持两次全体大会。
会议对《沈阳市专利促进和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二审,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政府关于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推进平安沈阳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检查情况的报告,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
赵长义指出,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修改完善《沈阳市专利促进和保护条例(草案)》,及时提请常委会审议通过。要进一步落实各项举措,确保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目标如期实现。适当在流域小节点和小区域建设适用型污水处理厂,提高污水处理率和中水回用率;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多元化、市场化的污水治理投资体制和运行机制;把实现中水回用作为污水处理厂建设的重要环节,将雨污分流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监管;做好迎接环保部际联席会议的相关准备工作。
赵长义指出,要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稳定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建设“平安沈阳”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抓好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建设;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举措,着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大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力度。要围绕国庆60周年安保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赵长义表示,要进一步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和发展水平。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贯彻实施情况加强跟踪监督,支持和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宝权、徐璐、温贵纯、宋铁瑜,秘书长张宁参加会议。副市长邢凯,副市级干部许文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卞富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丰,10名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10名公民旁听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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