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门可以管理汽车尾气环境污染,但没有上路执法权;交警部门可以上路执法,但对环境污染没有执法权。
于是,在湖南省衡阳市的马路上,总能看见排放黑烟的车辆驶过,长期如此,无人管理。
直到律师罗秋林向上述两个部门寄出《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申请书》,并在两个部门间“协调”,两部门才终于开始协商,并表示将出台地方规定治理污染痼疾。
律师申请书“牵线”
作为湖南省的第二大城市,衡阳市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城市内的车辆急剧增多。不少在城区营运的客运车辆因为种种原因,在行驶中排气管总是冒出阵阵黑烟,令市民深感烦恼,罗秋林对此深有体会。
罗秋林的职业是律师,他发现这类车辆中很大一部分都是公交车。于是,他开始有意识地拍摄一些车辆尾气排放明显超标的照片,并在湖南红网上“拍砖”,要求管理部门设法制止这类污染。
2010年9月14日,罗秋林向衡阳市环保局递交了《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申请书》。申请书中附有他拍摄的衡阳市公交公司101路、16路、4路、28路等车辆违法排放尾气的图片。罗秋林申请环保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对此予以查处。
衡阳市环保局总工程师鲁骥、环境监察支队的负责人等与罗秋林沟通后表示,汽车尾气排放污染问题确实是环保局的事情,环保局应当管理。然而问题是,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他们不能上路执法检查车辆,否则属于违法行为。鲁骥表示,环保局愿意与其他部门联合执法管理此事,解决城市尾气污染问题。
罗秋林在今年的国庆节期间,继续拍摄公交车违法排放污染空气的照片,并于10月10日在红网衡阳论坛上发表了《多少台公交车“冒黑烟”?》一文,受到市民们的特别关注。文章被网站置顶,留言者众多。
2010年10月14日,他又将《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申请书》寄给了衡阳市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罗光耀,并附上了自己所拍摄的41辆“黑烟车”的照片。
5天后,衡阳市交警支队客运管理科科长张志强约请罗秋林和衡阳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人一起商谈如何治理汽车尾气污染的问题,并形成了初步的解决办法。
张志强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10月21日,他们召集罗秋林所拍照片中的车辆所在的14个单位的负责人开会,试图解决这一问题。企业负责人及车主纷纷陈述,目前发现有黑烟的车辆很多都是欧2排放标准的车,共计300多辆。这些车辆没有报废,按规定是可以用的。冒黑烟的原因有操作不规范、路面不好、油质不太好等。
会上,交警部门要求企业或车主加大投入更新车辆,搞好驾驶员的操作培训,同时联合有关部门向政府申请资金更换车辆。“我们对企业和车主给予了半个月的整改期限,先是宣传发动,之后就会依法管理。”张志强说,对环境污染单独而言交警没有执法权,因此他们将与环保部门采取整合执法权力的方式进行综合治理,并广泛接受市民的举报监督。对于市民或者其他部门、组织转来的车辆涉嫌尾气污染的资料,交警部门将与环保部门核查,发现属实的要求其进行检测和治理。对确实属于超标排放的车辆,由环保局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限期治理后还不能通过检测、仍然超标排放的车辆,市交警支队对违法排放车辆不进行年检,不准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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