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及时防范、妥善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临沂市环保局积极采取“四个强化”,严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预防和处置环境污染事件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一把手为预防和处置环境污染事件第一负责人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定了环境应急预案,建立了完善的预警机制。
二是强化隐患排查。制定了污染隐患排查工作计划,以辖区重点污染企业为排查重点,对各类污染源进行重点调查和监控,并定期对重点水污染源进行水样监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是强化环境监察频次。加大对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掌握企业的新信息、新动态及新问题,发现环境隐患问题及时处置、及时上报,时刻做好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准备工作,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是强化环境宣传。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和网络的舆论引导和监督功能,加强对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宣传,提高企业防范和处置污染事故的意识,增强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减轻事故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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