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组对黄冈市区及蕲春县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听取了市区、蕲春县工作汇报,实地检查了市区宇济一号、蕲春东方花园等12个工程项目,对黄冈市“十一五”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给予高度肯定,对进一步抓好以后的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据悉,为保证“十一五”建筑节能及墙体革新各项目标的完成落实,黄冈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直各相关职能单位为成员的黄冈市建筑节能与墙体革新领导小组,市住建委根据省住建厅节能减排方案和建筑节能文件要求,制订了一系列政策方案和实施细则,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验收”,保证了建筑节能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湖北省墙革节能办专项检查组组长、省墙革节能办主任施加军宣布:对照与省政府签订的“十一五”建筑节能与墙体革新目标责任状的目标要求,黄冈市已全面完成了各项指标,很多工作做法值得在全省推广。黄冈市及所属各县市区新建、改建、扩建建筑节能设计阶段执行率达到100%,施工阶段执行率达到97%;黄冈市及所属各县市城区“禁实”率达到100%,黄冈城区新型墙材应用自给率达到90%,所属各县市区新型墙材应用自给率达到80%;黄冈市及所属各县市城区提前两年“禁实”达标,均经省验收合格;“禁现”工作稳步进行,黄冈市城区“禁现”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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